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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03 15:12:37 浏览次数:

附件1

 

云南省司法厅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司法厅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云南省司法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司法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省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省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省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管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管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州(市)管理司法局和其所属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干部。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云南省司法厅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监狱戒毒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政治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19个内设机构。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通知》(司发〔2019〕1号)和《云南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通知》(云司发〔2019〕5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云南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提出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快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全省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总要求。履行好司法行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职责使命。

1.推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在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委领导法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落实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协调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总结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和激励表彰力度,营造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法治云南建设新局面

2.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职能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4.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不断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努力开创全省监狱改造工作新局面;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创新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戒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戒治质量,全面提升戒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全省广大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6.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抓好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完善发布省级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普法责任落实考核机制,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大普法格局。

7.推动信息化建设跨越发展。全面落实司法部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司法行政“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0人,其中:行政编制268人,事业编制112人。在职实有3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31人,财政部分供养1人。

离退休人员142人,其中: 离休4人,退休138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7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86.5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83.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96.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停止联合办学导致事业收入减少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承担的干警培训任务减少导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成本补偿减少;无上年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86.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86.5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86.53万元(本级财力10,451.29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4.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91.2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69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68.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减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统筹减少;无上年结转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70.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8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4.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压减部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69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3.05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厅加强部门内部管理,加大优化预算收支结构调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保障效能,压缩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5,497.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650.00万元,主要用于“七五”普法业务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330.0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4.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成本性支出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8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制建设410.0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行政专项经费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1,157.8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1,016.13万元,因此项目内容有涉密事项,故只公开到项目。

教育支出-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871.2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干校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和省政法干校事业性收入成本补偿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4.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9.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5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21万元)。

津贴补贴2,13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96万元,项目支出70.85万元)。

奖金71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00万元)。

绩效工资66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3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13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3

万元,项目支出6.32万元)。

住房公积金50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23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34万元)。

办公费1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1万元,项目支出24.79万元)。

印刷费6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万元,项目支出56.04万元)。

咨询费3.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40万元)。

水费4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电费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邮电费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3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物业管理费29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63万元,项目支出43.20万元)。

差旅费35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万元,项目支出317.6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3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万元,项目支出20.99万元)。

维修(护)费2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租赁费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2.36万元)。

会议费10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0万元,项目支出49.60万元)。

培训费33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万元,项目支出310.29万元)。

公务接待费3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0万元)。

专用材料费11.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45万元)。

劳务费87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874.72万元)。

委托业务费9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935.93万元)。

工会经费7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9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福利费7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9万元,项目支出8.8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4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3万元,项目支出25.2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4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生活补助38.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8.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54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4.00

万元),支付以前年度工程款

办公设备购置43.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3.58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9.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25万元)。

大型修缮9.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22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0.7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90.75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司法专项资金:金额700.0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工作补助全面推动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法律援助经费对下补助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42.51万元,项目涉密。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7个,采购预算总额1,98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7.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8.9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7.29万元,较上年减少26.45万元,下降15.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8.49万元,较上年减少6.51万元,下降14.47%,因公出国(境)团组根据省外办2020年因公出国境组团计划批复,安排出国组团数,计划约7个,因公出国(境)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规定审批,合理确定出国人数,不搞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定周期出国次数的限制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压减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80万元,较上年减少1.60万元,下降4.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预计约200次,共计接待预计约2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精简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34万元,下降20.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34万元,下降20.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精简和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20年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在统筹协调法制建设以及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2、起草《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草案(2021-2025年)》,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提供指引。3、培育和选树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4、科学编制并认真执行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立法。5、完善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改进立法工作制度,提高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完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研究反馈机制,全力提高立法质量。6、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的审核把关和执法协调跟踪落实工作。7、突出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制定《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云南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三项制度。8、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集群众用的多、需求多、反映多的高频事项,全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分批上线工作。组织司法行政机关清理证明事项,清除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公布并完善证明事项清单。9、修订《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双重职能,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申请网上受理,坚持与当事人见面、重大复杂案件实地调查、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制度。10、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抓好《社区矫正法》配套文件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推动《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省两办名义出台;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基本建成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履行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队伍;坚持专门机关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位一体”,提高矫正工作质量,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织密覆盖全省的全业力、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20年全省(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80%以上;法律咨询100万人次;培育一个服务知识产权、金融事务等新型业务领域的专业化、品牌性公证机构;到2022年,全省县、乡、村律师顾问覆盖率达100%;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贫困群众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和免费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实现全覆盖;贫困县100%拥有1个以上律师事务所和2名以上执业律师。12、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谋划第八年五年普法规划;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制度。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13、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促进和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体制。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深入实施《云南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好《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云南省司法厅基层司法所标准建设手册》筑实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制度,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和管理工作,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贯彻实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案件范围和监督程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1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中低收入群体。15、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范围,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强化公证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和改进公证质量事后监管处罚制度。16、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重点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建设为先导,积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17、完善仲裁制度,围绕“中国仲裁2022”方案,建立健全高层次涉外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机制,2020年全省办理仲裁案件5000件,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50%以上。18、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智慧矫正”“智慧法务”等工作,整合各业务应用数据,建立纵横联动的大数据资源库;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顶层设计,切实做好计划建设或升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9.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公用经费,部门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压缩减少。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161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等,比2019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减少44.06万元,降幅为2.6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云南省司法厅2020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