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08-14 02:18:09 浏览次数:

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司法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79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省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省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省政府、省司法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管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管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州(市)管理司法局和其所属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干部。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是省司法厅直属副厅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训练及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参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理论和业务课题研究,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晋升处、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政治训练、晋升训练等工作,开展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专门业务培训;承担司法部、省司法厅交办和相关单位委托的培训任务;完成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处(政策研究室)、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监狱戒毒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审批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干部处、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总队)、组织培训处。

另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政治部(警务处)、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云南省司法厅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2.省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云南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司法厅(机关);

2.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纳入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云南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会计核算不独立,包含在省司法厅决算编报中。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4人(离休0人,退休21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其中:省司法厅机关在编实有车辆19辆,另外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平台管理的1辆统计在省司法厅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故决算报表体现在编实有车辆2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省司法厅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将中央部署和云南实际有机结合,以法治保障高质量法治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良性互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普法强基补短板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群众安全感、法治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是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加强。研究制定《云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依法治省统筹能力持续提升。连续3年组织州(市)党委书记、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省委书记王宁现场点评),省市县乡四级述法工作实现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规范运转、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成效总结评估,科学编制“十五五”法治云南建设规划,在新的历史起点把法治云南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连续4年推动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长王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成功创建3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两听”、调解和解机制运用。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纵深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两违四乱”专项行动。五是行政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编制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完成《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云南口岸服务条例(草案)》《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15件法规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推动2025年制定修订立法项目全面完成。常态化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对32件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废止。扎实做好省政府规章备案和州(市)政府规章审查工作,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政府规章4件。六是安全稳定防线筑牢守实。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规范办理“减假暂”案件,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戒治质效提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七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织密建强。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923个,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实现100%全覆盖。深入推进省政府2025年“10件惠民实事”。积极推进全省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做好2025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工作,完成第一批35对“双百工程”结对帮扶律师事务所协议签订和《律管干部应知应会手册》编撰,云南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全业务、全流程100%“网上办”。八是普法宣传工作成绩斐然。组织“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承办全国普法办“九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座谈会。纵深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作命案防控教育片向全省乡镇(街道)发放,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能力,将11.9万名基层干部群众纳入“法律明白人”培养体系,打造一支扎根基层、永不撤离的普法队伍,助力全省命案发案数大幅下降。持续深化边境民族地区普法,打造覆盖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的“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宁洱县被司法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守法示范市(县、区)”,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九是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稳步提升。鼓励引导省内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已达19家,基本完成南亚东南亚主要国家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收入合计13436451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53775.57元,占总收入的98.88%;事业收入715650.00元(含教育收费17600.00元),占总收入的0.53%;其他收入795091.96元,占总收入的0.5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07907.07元,下降-5.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88673.46元,下降6.01%;事业收入增加712780.00元,增长24835.54%;经营收入减少525220.80元,下降-100.00%;其他收入增加793207.19元,增长42085.09%。

财政拨款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25年信息化项目资金减少,另一方面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性支出。事业收入增加及经营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省政法干部学校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训练的职能,将干警培训收入从经营收入调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省政法干部学校代收驻校单位水电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支出合计134913093.30元。其中:基本支出96080281.02元,占总支出的71.22%;项目支出38832812.28元,占总支出的28.78%。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19216.30元,下降5.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04785.66元,增长5.73%;项目支出减少12598781.16元,下降24.50%;经营支出减少525220.80元,下降100.00%。

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标导致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省司法厅机关2025年信息化项目资金减少,同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性支出。经营支出减少主要原因:省政法干部学校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训练的职能,将干警培训收入从经营支出调入事业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司法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80281.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728850.45元,占基本支出的86.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51430.57元,占基本支出的13.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司法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32812.28元。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综合保障专项经费439.08万元,主要用于法治云南建设、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干部培训等方面。

依法行政专项经费568.56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审计及纪检监察任务、干部人事相关工作计划任务等方面。

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149.86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律师管理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1894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相比减少8510352.46元,下降6.01%,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687653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9%,完成年初预算的92.83%,主要用于云南省司法厅(机关)运行基本支出和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性支出。

5.教育(类)支出406819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主要用于省政法干部学校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训练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举办培训班次减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9166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主要用于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及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薪金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6451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主要用于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及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薪金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180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0%。主要用于云南省司法厅(机关)及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薪金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654.27元,决算为37590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0.75元,下降0.6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42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4%,完成年初预算的2.1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4654.27元,决算为364325.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92%,完成年初预算的6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决算为72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4%,完成年初预算的8.9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48.25元,增长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39.00元,下降62.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939.00元,下降62.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654.27元,支出决算为37590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0.75元,下降0.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42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4654.27元,决算为364325.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决算为72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42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均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148.25元,增长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39.00元,下降62.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939元,下降62.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一名同志参加省政府港澳办因公出国团组,到香港培训。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不含陪餐人员)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司法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司法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司法厅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2765.75元,比上年减少32000.12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用水用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云南省司法厅运行办公费、水、电和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司法厅资产总额453951138.60元,其中,流动资产26541545.97元,固定资产276934675.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40000.00元,无形资产148502724.4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331318.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68630.88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257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8项,账面原值102143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1396.23平方米,账面原值86222378.1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451288.7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83683.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8022.0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75661.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9559.3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16559.37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3.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附件:云南省司法厅(汇总)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云南省司法厅(汇总)2025年度决算公开附表.pdf

云南省司法厅(汇总)2025年度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