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司法局及时就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日期:2020-02-10 17:50:36来自:个旧市司法局 王晶品访问次数:

个旧市司法局及时就疫情防控期间

行政复议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更好地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个旧市司法局于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时就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要加强行政复议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按照上级要求,市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制作《个旧市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相关事项的告知书》,并通过本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时公布,引导群众优先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对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确需来现场办理阅卷等事项的,建议事先与办案人员进行预约,并佩戴口罩,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防止疫情传播。二是使用消毒液、酒精等对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进行统一消毒清洁,并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三是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若发生申请人因确诊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或者按照防控规定居家隔离期间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将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者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依法稳妥从快审理,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