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司函〔2020〕69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对姚屹等十四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的通知
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丽江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孙陶然等77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0〕47号),我省姚屹等十四人被任命为公证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向姚屹等十四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并予以公示。省司法厅在收到司法部任命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寄出《公证员执业证》,请通知姚屹等十四人到所在地司法局领取《公证员执业证》。人员名单如下:
姚 屹 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
许 晨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李 研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孙孟杰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谢婧恬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马成能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公证处
刘 宁 云南省永善县公证处
保 娅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公证处
鲍 月 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证处
文誉蓉 云南省元谋县公证处
文春礼 云南省元谋县公证处
李芳芳 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李云贵 云南省弥勒市公证处
李林春 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公证处
云南省司法厅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