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坟损毁引纷争 多元联调促和谐

日期:2026-05-06来自:云南法治报访问次数:

        近日,寻甸县司法局金所司法所通过与各部门的沟通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因祖坟被损毁引发的纠纷。

  土地争议

  当日,寻甸县金所街道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其新建的房屋和灌溉水井遭到人为损坏。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经了解,报警人周某系当地村民,承包了村内一块土地种植蔬菜,该土地属于仁德街道海子屯村方氏一族的祖坟地。在土地平整施工过程中,因对土地权属界线认知不清,未提前核实地块边界及地上附属物情况,就操作挖机进行土地整理作业。施工期间,周某不慎侵占了方氏一族的祖坟用地,不仅擅自挖毁方氏家族祖坟5冢、损坏祖坟4冢,还将一块墓碑损坏,更在祖坟地块中间修建通行道路,彻底破坏了祖坟地块原状。

  祖坟是农村群众缅怀先祖、寄托乡愁的重要载体,关乎家族情感与传统民俗,方氏族人发现祖坟被损毁、土地被侵占后,情绪激动。在情绪驱使下,方氏族人采取过激行为,对周某在承包地里搭建的房屋及灌溉水井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双方矛盾激化。由于现场人数较多且情绪激动,在安抚好双方情绪后,便约定择日由双方派出代表到竹沟社区进行调解。

  联动联调

  金所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部门,迅速成立调解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核实土地边界、祖坟损毁及双方财产损失情况,同时分别与周某、方氏族人代表沟通交流,全面了解纠纷起因、双方诉求与核心矛盾。此类涉及祖坟的纠纷,单纯依靠法律条文难以彻底化解心结,必须兼顾法理、情理与民俗。调解初期,方氏族人情绪激动,坚持要求周某承担全部责任、足额赔偿损失并恢复祖坟原状;周某则认为自己并非故意侵占,且方氏族人损毁其房屋和水井,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小组采取“分步调解、双向疏导、情理法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调解工作。一方面,对周某开展普法教育与民俗劝导,向其讲解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引导周某换位思考,体谅方氏族人的心情,正视自身过错。另一方面,安抚方氏族人的情绪,对其祖坟被破坏的心情表示充分理解,认可农村敬祖祭祖的传统民俗,肯定家族传承的重要意义,拉近与方氏族人的心理距离。同时,向其讲明过激维权的法律后果,告知损毁他人合法财产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引导方氏族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摒弃冲动行为,协商解决问题。

  随后,调解小组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秉持公平公正、尊重民俗、兼顾双方损失的原则,逐一梳理赔偿项目、核算损失金额,重点结合农村丧葬习俗,充分考虑祖坟修缮、先祖安葬、民俗仪式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耐心协商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小组多轮次、全方位的沟通劝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表示愿意互谅互让,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达成协议

  经过调解小组长达7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将侵占的3.3亩土地退还给方氏家族并恢复原貌,坟地内新修道路恢复原貌;周某就被损毁的5冢祖坟、损坏的1冢祖坟进行补偿;就方氏一族因祖坟损毁办理祭祀、修缮等民间风俗相关事宜费用进行赔付;周某就被损毁的房屋和灌溉水井不再追究责任。

  下一步,寻甸县司法局金所司法所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全力构建“矛盾联调、平安联创”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有序、和谐融洽的社会环境。

  案例点评

  因土地平整侵占祖坟引发的矛盾纠纷是农村地区常见的兼具法律问题与民俗情感的复杂纠纷,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独特优势,也为同类乡村民俗纠纷处置提供了有益借鉴。从纠纷起因来看,此次矛盾源于周某土地权属意识淡薄、对农村传统民俗缺乏敬畏,未核实边界便盲目施工,触碰了农村群众“敬祖尊亲”的情感底线;而方氏族人因情感受损采取过激行为维权,也反映出部分村民法律意识不足,遇事易冲动行事的问题。这也警示广大村民,在开展土地生产经营时,务必提前明晰权属边界、尊重乡村民俗与他人合法权益,遇到矛盾纠纷要理性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

  在接到报警电话后,通过整合司法、公安等多部门的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使矛盾纠纷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显著提升了调解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