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任军号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
会议强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要通过行政执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要健全党领导和保障执法的制度机制,筑牢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之基。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在执法体制、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方面下真功夫,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助力担当、开创新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要健全执法机制。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抓好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标识、证件等管理工作,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二要规范执法程序。以规范化的执法过程确保执法结果公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行使执法职权,自觉接受监督,以程序合法推进规范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健全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尺度统一。三要优化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有效融合,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要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和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五要强化执法保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执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过问、亲自研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联络员,有关部门领导、联络员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