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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54:15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我省正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扎实推进全省专项整治工作,4月28日,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成效及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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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公安系统、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参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能作了发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彭国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周铋禄、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局长李明康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信访局、省检察院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多次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专项整治与主题教育有机结合,以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会议指出

  自4月1日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各州(市)、县(市、区)迅速行动,建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畅通问题线索收集反映渠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跨部门监管协同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专项整治成效逐步显现。但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宣传发动不够、群众知晓度不高、任务举措落地落实不足、沟通联动有待加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

  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任务分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要强化沟通指导,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调度有效、及时纠偏。二要压紧压实公安系统和交通运输系统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主体责任。要强化压力传导,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全力推进本系统“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边查边改。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细化实化整治措施,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三要切实加强问题线索收集流转办理效能。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出击,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完善问题线索交办转办和跟踪反馈机制,第一时间梳理汇总,逐条逐项指派办理。要深入基层一线大走访,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把“键对键”和“面对面”结合起来,真正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痛点堵点找准找实,下大力气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会议强调

  各成员单位要把握工作重点,主动担当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统筹考虑宣传工作的时、度、效,为专项整治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以立竿见影的变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新作为、新气象。二要把专项整治与维护交通安全有机结合、一体推进。要重点关注“五一”假期等时间节点,全力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在执法全过程中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响应处置相关问题。三要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深入查纠问题,系统研究谋划,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要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成效、数据、典型经验和制度机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对照任务举措分工,加强对接协调和协作配合,确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监督指导及问题线索组、督察督办组协调小组高效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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