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云南省省级政法机关2023年第二场同堂培训在省检察院举行,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作题为“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问题”专题辅导。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培训会。
“司法理念决定着案件发展方向和一个人的前途命运。”
“重视司法理念引领,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公平公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应成为司法人员追求的目标。”
“依法独立办案,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
苗生明以司法理念与办案效果的关系为引题,结合近年来在全国有影响的刑事案例,从坚持法治理念,守住司法办案的基本遵循;秉持公正司法理念,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实现刑事诉讼的基本功能;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努力实现办理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四个方面,深入解读坚持人民至上、严格依法办案、罪刑法定、治罪与治理、法理情相融、诉源治理等我国刑事司法中固有的、始终需要坚持的法治原则和司法理念的深刻内涵,就如何认识理解、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深化落实进行深入分析、阐述,启示参训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授课内容结合大量具体案例,讲解深入浅出,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广度和深度,收获很大,对于政法干警践行新时代执法司法理念,提升能力素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难题,高质效办好案件非常有帮助。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三种本领”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提升法律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对敌斗争、科技应用“五种能力”的要求,云南省委政法委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协调省级政法各单位轮流组织、联合主办同堂培训,通过视频方式,覆盖全省政法干警,实现资源整合、成果共享,持续提升全省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力求通过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加速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云南政法工作现代化。
本场培训为今年第二场同堂培训,由省检察院主办,在省检察院设主会场,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监狱单位、强制隔离戒毒所设分会场。省委政法委以及省级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全省其他政法干警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通讯员 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