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基层行政复议机关案件数量剧增,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量大、类多、面广的特点。在此背景下,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在2022年探索出行政复议实质性调处化解“333”工作举措,高质量打造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做优顶层谋划 构建“体系+机制+渠道”大格局
盘龙区以体系建设为轴心,以健全机制、畅通渠道为两翼,多方联动破解“怎么干”的难题。
2022年、2023年,盘龙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居于首位,连续2年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超过50%,居全省前列,打造出行政复议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盘龙样板。
2022年,盘龙区实体化运行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调处化解委员会,对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调处化解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检查跟进、总结推广;建立《盘龙区行政复议实质性调处化解工作机制》,从纠纷排查预警、纠纷引导分流、行政复议咨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协助配合、调处队伍建设等5方面细化40条措施。
今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盘龙区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协调配合,完善联动衔接机制,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的有效衔接,共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
盘龙区构建区级—街道—执法单位三级行政复议调处网络,全省首创在行政复议案件多发、矛盾争议较多的交警部门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暨交通执法类行政复议调处中心。
盘龙区依托各类媒介矩阵,推送行政复议科普短视频、图片、文字信息、宣传册等1.2万余条,发出《行政复议实质性调处化解告知书》475份,有效打破困扰群众多年的“不知复议”“不愿复议”“不敢复议”的痛点问题。
今年上半年,盘龙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5件,在已结案件中调撤率达52%,切实将行政复议转化为群众感知法治政府建设的“神经末梢”。
建强调处队伍 绘制“专业+专家+援助”同心圆
盘龙区坚持“建强队伍、做优调处、提升效能”原则,整合力量破解“谁来干”的难题。
盘龙区组建了以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为主体,银龄调解专家参与,“法检”两院为补充的行政复议联动队伍,研究制定《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为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余热优势,盘龙区将涵盖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领域,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热心调解工作的老专家组织起来,第一批选聘9名老专家,组建起全省首支行政复议案件银龄专家调处队伍,制定《盘龙区行政复议案件银龄调处专家管理办法》,全区行政复议实质性调处化解力量不断充实。
盘龙区整合全区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4方力量,建立援助队伍12支,并在行政复议程序中配发《法律援助工作指南》,从法律援助申请方式、受案范围、受助标准、服务方式等7个方面进行规范,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
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制度运行以来,盘龙区接待复议当事人8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次,收到锦旗15面,实现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做精复议调处 汇聚“源头+多元+监督”向心力
盘龙区注重延伸“调”内涵、深化“解”方式,探索调处方法,多措并举破解“不会干”的问题。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盘龙区坚持从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从行政争议的实质入手,调解前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和引发矛盾的深层原因,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及申请人的核心诉求;调解中围绕核心诉求,对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和裁量标准开展释法、协调和劝导;调解后开展回访跟踪,监督各方履行调解协议。
开展行政复议实质性调处化解工作以来,盘龙区调处化解行政复议案件468件,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连续3年达50%以上,高于全省、昆明市平均水平。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盘龙区更加注重“多元式”调处,在全区推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对复杂案件按照一案一调方式调处。
在参与上,以行政复议办公室为主体,联动“法检”审判力量,引入银龄调解专家,组成专案调处组共同化解调处;在过程上,构建案前矛盾化解、案中排查调处、案后有效了结的“全链条”服务;在方法上,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多元化解方式,从情、理、法角度全方位疏导。
2021年以来,盘龙区通过“多元式”调处办结涉企案件36件,企业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1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被撤销1件,被确认违法1件,复议决定履行率100%,案件回访率满意度100%。
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盘龙区还针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起草文书、法律适用等进行意见反馈和提升培训。自“监督式”裁决推行以来,盘龙区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场次,召开案件核查会5次、案件对接研讨会9次,实地调查37次,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0份,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36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行政复议公信力明显提升。
本报记者 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