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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多措并举 让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5:23:50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场,邀请省委统战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司法厅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洪涛应邀参加。

  陈洪涛表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如何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的群众、更加的触手可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一直是云南省司法行政部门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总抓手,在打造便民服务平台、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自2016年以来,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遵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截至目前,全省建成规范化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6万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注册用户达78万余人,累计访问2252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67万人次,人民满意率达99.36%;建成12348热线平台,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接线服务,年接听量达到32万人次。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建设模式,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成功打造“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简称“公法云”平台)。

  近年来,依托“公法云”平台持续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按照“均等化”的要求,省司法厅强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服务升级。

  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创新商事仲裁调解服务供给模式。改革创新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积极推动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纳入云南省资质认定。推动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全省16个州(市)84个县(市)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在昆明、红河、怒江三地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年,为发挥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援助与行政复议工作相衔接,在昆明、昭通、普洱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流程试点工作,在德宏、普洱开展申诉和再审法律援助流程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兜底和保障作用。

  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渠道。公证执业区域实现全省一体化,22家大中型公证机构设立派出机构46个,优质公证服务资源覆盖至公证需求难以满足的9个州(市)和26个县(市、区)。开展远程视频公证进乡村,实现基层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16家公证机构入选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13家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形成具有云南特点的“五个参与”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赋强公证进驻法院工作,推广“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赋强公证云南模式。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不断扩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维权路。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持续优化“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客户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淘宝”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在全省国家级、沿边临港的30个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强化产业园区企业、涉外企业法律服务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服务为民,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服务好不好,关键看实效。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迫切。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优势,一是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广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缩短办证时限。二是执行公证、法律援助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特殊群体、特殊事项,通过线上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强边固防 法治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援助“1+1”等活动,努力让群众获得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让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更加人人可享、人人可得,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此外,发布会上

  陈洪涛就记者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复

  问:为全面落实深化改革任务,省司法厅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答:省司法厅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按照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持续优化、深度融合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不断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保障能力。

  二是扩大公证服务供给。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增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活力和创新动力,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发展,有序推进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坚持和强化公证的公益性,提升民生领域、金融领域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健全完善线上办理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规定。发挥“两结合”管理体制效能,提高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三是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持续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完善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制度。加强质量建设,创新认证认可、能力验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提档升级,优化服务资源布局,建设一批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

  四是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实现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推动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推动法律援助与行政复议工作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兜底和保障作用。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

  五是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仲裁机构建设,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激发仲裁机构发展活力。支持面向世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培育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文章摘自丨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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