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全省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全力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24日-26日,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在昆明举办。参加培训的有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业务骨干,来自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的5名“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律师和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高校的35名法律援助大学生志愿者,共190余人参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国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培训班强调
要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深刻认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地法律援助业务骨干,要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出新招、出实招、出管用的招,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指出
要科学研判、客观分析,清醒认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短板弱项。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办案数量大幅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举措不断创新、社会影响凸显,案件承办基本实现了零投诉,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站点不断延伸。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我省的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供需不平衡,援助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有差距,与高质量法治建设的要求有差距等短板弱项。各地要通过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全程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服务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强保障、提质量、惠民生、树形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培训班要求
要主动担当、奋力作为,全力推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要在抓工作上求创新,思路要创新、体制机制要创新、方式方法要创新,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二是要在抓制度上求规范,要规范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制度,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用文明、规范的服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树好形象,扩大影响。三是要在抓典型上求突破,要善于发现典型、培养典型,要善于总结,抓好典型宣传,讲好法援故事,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此次培训班还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处副处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同志,就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若干重点问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与质量提升建议、行政复议与法律援助相衔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解读、法律援助对象心理特点及沟通技巧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
文章来源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