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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惠民实事 | 省司法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心行动”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4日 10:09: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心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心行动”。

  《通知》提出“安心行动”三个方面目标。一是部门合作联系再加强,二是法律服务维权全覆盖,三是维权法治意识再提升。各州(市)司法行政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工作做在前,做到“源头预防+精准援助+快速反应”。

  《通知》强调“安心行动”要做到“四个100”。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欠薪案件、工伤案件法律援助受理率100%,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关系争议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案件响应率100%,对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就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率100%,全省每年开展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普法活动100场次以上。

  《通知》明确“安心行动”主要措施

  一是构建零距离维权网络

  实体平台全域覆盖。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农民工绿色通道”升级为“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绿色通道,在全省县级以上的人社部门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援助窗口(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实施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

  线上平台高效服务。在“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话务平台设置“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用通道”,提供更专业、精准、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终端,提供“AI律师在线咨询”“智能法律咨询”“免费远程咨询真人律师”等服务。逐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与人社服务网络信息化对接,及时响应劳动者维权需求。

  二是提升法律援助办理质效

  对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省通办”服务,健全异地协作机制。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跟进案件执行环节,通过申请先予执行、代拟申请强制执行书、代理申请支付令、协助调查财产情况等方式,做好案件后续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对因工伤、交通事故等导致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劳动者,协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三是组建“安心行动”法律宣传服务队伍

  组建“安心行动”法律宣传服务队伍,开展法律宣传及维权服务咨询活动。对在劳动领域执法、仲裁及法律援助案件中发现的比较突出或集中的短板问题进行针对性法治宣传,提升企业及劳动者法治意识。重点加强对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指引一指南”的宣传和解读。开展法律咨询和维权咨询服务,对需要帮助的劳动者提供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指导。各州(市)开展法治宣传与服务每年不少于7场(次)。

  《通知》要求,常态化开展2个“安心”专项服务行动。一是开展“安心法治体检”行动。针对企业和平台的劳动关系方面进行体检,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引导企业和平台依法合规用工。二是开展“安心劳动保险保障”专项服务活动。以建筑工人和快递配送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货车)司机为重点,指导、帮助劳动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劳动者相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好相关活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会等部门的协作,取得相关部门支持,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来源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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