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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最美政法干警”司法行政系统候选人先进事迹展播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0:15:15

司法行政系统候选人(8人)

  孔令佐

  男,汉族,198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副科长。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从警18年来,他始终坚守教育戒治未成年戒毒人员一线,创新建立“预防—戒治—帮扶”全链条戒毒机制,深耕涉毒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与回归帮扶工作,为872名迷途少年铺就回归之路。面对未成年戒毒人员的特殊性,他坚持因材施教,探索提出了以关怀干预、文化育人、康复塑魂、长效帮扶为手段的“4·11”戒毒矫治方式。他创新推出“为学讲堂”、组建“法治互助小组”、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使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戒毒人员法律知识知晓率从最初的不足20%大幅提升至85%以上。他的坚守与付出换来了回报,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未成年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100%,实现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以警服为战袍,以高墙为战场,用法治之光、创新之翼、仁爱之心为迷途青春插上翅膀,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优秀共产党员”等表彰。

  王 娟

  女,汉族,1986年2月生,现任昭通市大关县司法局翠华司法所所长。

  自就任翠华司法所所长以来,她始终坚持奋战在人民调解工作一线,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面对复杂的矛盾纠纷时,始终保持耐心,寻找最佳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她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642余次,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142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涉及金额651.03万元。她秉持“一碗水端平”的调解原则,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她带领团队落实各项规定,对现在册4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准化管理与个性化教育帮扶,建立一人一档,定期走访、谈心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她组织对辖区内191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无缝衔接,建立安置帮教台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就业、生活等实际困难。通过定期回访,跟踪帮扶,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2024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省级调解能手”。

  玉 应

  女,傣族,1991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二科科长。

  自2013年以来,她扎根基层司法战线,以群众心为心, 用傣汉双语化干戈,让“情、理、法”浸润村寨,让司法所成为傣乡群众“遇事想得起、烦时找得到、愁处解得开”的法治乡邻。2022年履职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后,她在州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设立“双语复议咨询岗”,用傣语向来访群众释法解惑,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她首创“前置调解+法律释明”模式,推动20%案件柔性解决,避免程序空转。在一起征地补偿行政复议案件中,她精准识别申请人核心诉求,主动搭建“复议+调解”联动通道,仅用7天便促成双方和解。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量同比增长91.34%,复议诉讼比5.67:1,行政复议首选率和满意率有效提升。她从“机制建基、培训提能、考核增效”三维发力,推动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从75%跃升至100%,实现“出庭又出声”,为实质性化解争议注入法治动能。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志安

  男,汉族,1975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曲靖市会泽县司法局古城司法所所长。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年,他信念如一,凭着对调解工作的热爱,真情真意解人“心结”。任职期间,渝昆高铁、宣会高速经过宝云街道,征地拆迁工作大,矛盾纠纷较为突出。作为奋战在一线的调解员,他积极建言献策,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把“一高一铁”经过的辖区街道、村组党员、干部召集起来,从调解技巧、调解语言、协议书的写作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在他的指导下,工作人员个个都成为调解能手,并抽调街道、村组党员干部在搬迁一线开展调解工作,涉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等纠纷得以化解,小调解解决了大问题。“群众纠纷,你不帮他解决好,群众闹心,整不好就会出事,不管事大事小,都要重视”。截至目前,他参与调解的纠纷达1000余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他早已是群众心中的“和事佬”“百事调”,为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2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闫力峰

  男,汉族,1984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第二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

  他始终坚守“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初心,用智慧破解改造难题,以真情融化心灵坚冰。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造工作的新挑战,他带领团队不断实践探索,以提升罪犯改造质量为核心,创新构建“分类施教、多元帮教、文化育人、亲情融冰”四维联动特色帮教体系,推动教育改造工作向精准化、社会化、人性化方向发展。创新运用“云帮教”“云寄语”等智慧手段,搭建亲情沟通桥梁。家属远程录制鼓励视频,极大缓解罪犯思亲情绪,促进罪犯安心改造。一名罪犯在收到女儿“云寄语”后写道:“家人的期盼让我重拾信心,我一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家。”通过精准分类和动态调整,罪犯行为规范合格率达98%以上;联合高校、企业开设缝纫、电工等实用技能课程,累计培训罪犯1200余人次,其中80%获职业技能证书;刑释人员守法守规率达90%以上,多名刑释人员成功创业或就业,成为守法公民。他坚持“以老带新、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通过“师徒结对”“岗位练兵”等方式,培养出100余名教育改造能手,其中30人获上级表彰。2021年,他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李 倩

  女,彝族,1983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面甸司法所所长。

  她常说:“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学法用法当维护一方平安。”她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无论是不是工作时间,只要有人求助,她从不推诿。在处理一场纠纷时,她从法律和情理两个维度,连续调解11小时,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一场可能升级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十年来,她累计指导和参与调处各类大小矛盾纠纷1000余起,纠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她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并重,制定个性化的矫正与帮教方案,做到因材施教,以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帮助他们化解心结。针对辖区实际,她牵头组建“少数民族法治宣讲团”,每年开展10余次“双语普法”;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普法微信群,每周定期推送2至3次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他们在外地遇到矛盾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她荣立三等功1次,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3年被评为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

  龚艳美

  女,汉族,1980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宁海司法所所长。

  她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调入司法系统三年多来,带领基层调委会累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232件,其中疑难重大纠纷58件,调解涉案金额1644万元,调处成功率达98.7%。她提出“宽严相济、情法相融”工作理念,探索“矫”行与“正”心相结合的教育帮扶模式,为打造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玉溪模式”贡献了江川智慧和力量,得到了省市高度认可和评价。她充分调动村(社区)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力量,定期开展排查走访,对困难帮教对象给予暖心帮扶。她将普法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累计开展法治宣讲60余场,受益群众8万余人,辖区群众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悄然形成。她用行动传递法律的温度和法治的力量,用勤奋、执着和热情谱写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青春答卷,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

  董彦韬

  男,汉族,1984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大队长。

  他探索建立“依法管理、科学救治、人文关怀”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依法管理严格规范戒毒人员和病残违法犯罪人员行为、科学救治整合医疗资源形成专业治疗方案、人文关怀关注管理对象的心理需求,推动特殊群体发自内心作出积极的改变。2014年,他不惧职业暴露风险与社会偏见,投身全省首个男性艾滋病感染戒毒人员专门管理大队建设,创新探索“三结合”戒治模式,成功帮助多名有轻生倾向的戒毒人员重拾信心,形成的“大理经验”在全省推广。2024年,大理州特殊监管医院运行后,他以院为家,值班值守超4000小时。他耐心劝慰面临截肢的戒毒人员,协调救治严重心脏病患者,精心安排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帮助他们重燃生活的希望。在他严格管理和创新举措下,特殊监管医院实现医疗零纠纷和监管安全零事故,相关经验被司法部专题刊发,在全国推广,为全国特殊监管医疗工作提供了“大理样板”。多年来,他用自己的满腔热情和拼搏精神,在平凡岗位默默耕耘,为司法行政戒毒与特殊监管医疗事业贡献力量,2024年他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

  文章转自丨云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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