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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启动!云南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1:35:39

2月28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昆明召开扩大会议。周灿 摄

  2月28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昆明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部署全省学习教育工作。

  省委书记、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宁主持会议并讲话。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行动指南。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展这次学习教育,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学习教育

  更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群众办更多好事实事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按照党中央部署,这次学习教育在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不分批次、不划阶段。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这次学习教育的总要求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这4句话的总要求,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在深学、真查、实改上下功夫,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

  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

  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学习教育

  做好5项重点工作

  1

  2

  3

  4

  5

  会议强调

  要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落地落实、见到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云南省《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认真谋划安排,有力有序推进。

  精心组织实施

  省委组织部要会同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监委等成立省级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做好具体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各项工作抓深入、抓扎实。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学习教育的指导。

  基层党委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普通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重点放在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

  注重统筹结合

  要坚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统一,把学习教育与推进“十五五”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收获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实效。

  严防形式主义

  要找准侧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好学习教育。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要提前研判、有效防范。

  要大力宣传学习教育中的正面典型、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树立和践行

  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意义重大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

  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周围

  通过这次学习教育

  使各级干部

  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

  有一个大的提升

  努力为人民出政绩

  以实干出政绩

  为开创全省发展新局面

  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转自丨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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