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法治要闻   州市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影像   以案释法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您现在的位置:云南普法网 >> 法治要闻 >> 内容阅读
指尖解纷“零跑腿”!速来解锁“云南调解一键达”小程序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3日 10:07:18

  邻居装修噪音不断、楼道堆物挡路,说了伤和气,不说憋得慌;老板拖欠工资,讨要多次无果,又不想闹上法庭;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来回跑交警队、保险公司……

  生活中遇到这些烦心事,想调解却不知去哪找、怎么申请?甚至还要请假来回奔波?

  别担心!“云南调解一键达”小程序已正式上线,为你提供全天候、零门槛、高效率的指尖调解服务。不花一分钱,不用请假跑腿,手机点一点,专业调解员“云端”帮你化解矛盾!

  为什么推荐你用“调解一键达”?

  覆盖常见纠纷

  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小额债务、交通事故等十余类民事纠纷均可在线申请。

  三大核心优势

  一键可查:电子地图定位附近调解机构,群众可就近选择。

  一键可联:系统智能匹配专业调解员,支持在线视频调解、短信实时通知。

  一键可达:从申请、调解到签署协议,全程线上办理,足不出户化解矛盾。

  公平公正 免费服务

  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协议经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确认,具备法律效力,还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

  如何使用“云南调解一键达”?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直接进入

  打开微信 → 搜索 “云南调解一键达” → 点击进入小程序。

  方式二:扫码直达

  长按识别下方小程序码,立即进入

  实操指南:四步轻松搞定

  第一步:查找附近调解机构——一键可查,就近解纷

  进入小程序首页,系统会自动定位您当前的位置,展示附近的调解委员会列表,包括机构名称、距离、地址等信息。用户点击某一机构,可查看详情页,并支持“一键联系”直接拨打电话咨询,或“一键导航”跳转地图软件规划路线。

  这一功能让群众就近选择调解机构,真正做到“一键可查”。

  第二步:智能咨询——让AI帮你理清纠纷

  点击小程序首页 “调解咨询”进入页面。

  用户可以通过语音或文字描述纠纷情况。系统特别优化了对云南方言的识别能力,用户使用方言口述也能被准确识别。提交描述后,后台AI将自动分析纠纷要点,识别核心诉求,并匹配相关法律依据及相似案例,帮助用户快速理清思路、评估调解可行性,让用户心里有底,调解时更主动。这一过程如同与智能助手对话,简单直观,无需专业知识即可完成。

  第三步:在线申请调解——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点击小程序首页 “调解申请”进入页面。

  按照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 “提交申请”。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证据材料(如合同文本、往来函件、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新证据材料(如有)。建议用户将这些材料提前扫描或拍照保存至手机相册,方便上传。

  提交申请后,系统会在线推送审查状态。如果您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系统会在线推送审查状态。如果材料不齐全或需要修改,系统将反馈修改意见,用户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提交。

  第四步:视频调解 & 在线签署协议——不出家门完成和解

  收到调解申请,系统会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匹配较为适合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调解开始前,系统会向参会人员(调解员、当事人)发送短信通知,确保各方准时参与。

  通过手机视频与调解员、对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达成一致后双方当事人可在线签署协议书等相关文件,签字时系统会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确保是本人签署,然后加盖调委会电子印章,从而保证了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需要申请司法确认,可在线制作司法确认申请书,并完成签字,后续将通过政法委与法院的协同机制打通在线司法确认通道,进一步保障调解结果的强制执行力。

  查询进度 & 接收结果——每一步都心里有数

  点击右下角“我的”模块中的“我的调解”板块,及时查询调解进度及调解结果,不用担心“石沉大海”,从“待审查”到“已完结”全流程可见。同时,系统会将重要节点信息以短信形式推送到用户预留的手机号码,确保用户及时掌握案件动态。

  “云南调解一键达”小程序的推广使用,是司法行政系统践行“公平公正、便捷高效、惠及民生”理念的生动体现。无论您身处何地,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获得专业、免费、高效的调解服务。

  我们诚挚欢迎广大群众在有纠纷时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并通过“云南调解一键达”小程序在线申请。也请大家将这一便民工具分享给身边有需要的亲友,让更多人在“指尖”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字童 文

  海报 李雪 殷瑞帆

  文章转自丨云南日报-云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1 云南普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0821号-3 主办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