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地处滇中腹地,有“省垣门户、迤西咽喉”之称,全州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占比37.43%,呈现出多民族聚居、山区面积广、劳务输出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重等特点。近年来,楚雄州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构建起契合楚雄实际、彰显地方特色的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十四五”期间,全州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超1.5万件,调解成功率超98%,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列。
组织强化:从“力量不足”到“调解矩阵”
针对基层调解力量分散、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楚雄州司法局以党建为引领,构建起“党建引领、资源融合、全域覆盖”的调解工作体系。
建立“红色调解队”。组织27名司法所党员骨干、优秀党员调解员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开展专题研学,系统学习“党建引领、群众路线、‘三治融合’”工作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以党员调解员为核心的“红色调解队”146支。推行“党员联户”制度,每名党员调解员挂钩联系10至15户群众,每月至少开展1次“敲门走访”,并建立动态“民情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十四五”期间,红色调解队化解矛盾纠纷2100余件。
织密“纵向贯通”组织网。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州—县—乡—村”贯通的调解组织体系。州层面,派调解员常驻州综治中心,开展纠纷受理、研判、分流、调解、回访等工作。县层面,指导各县(市)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将纠纷快速分流至相应调解组织。镇村层面,进一步完善现有调委会,同时将调解触角延伸至网格末梢,利用2.48万个标准网格和8.67万个微网格,及时调解网格员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同时,统筹建立涵盖妇女儿童、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医疗、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吸纳专业力量化解专业领域复杂纠纷。目前,全州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279个。
发挥特色调解作用。贴近少数民族生活习惯,设立马缨花、凤凰花等特色调解工作室,运用“火塘夜话”“院坝说理”等形式开展调解工作。永仁县调解员运用“彝家火塘会”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长达5年的林地边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火塘边握手言和。发挥“德古”调解独特作用,吸纳有威望的彝族“德古”(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调解员,将国家法律与村规民约、彝族传统习俗有机结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州共吸纳“德古”调解员312名,“十四五”期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80余件。
联动共治:从“单兵作战”到“协同高效”
加强部门、行业、区域联动,主动链接多元力量,构建协同治理格局。
构建联动工作矩阵。深化“四所一庭一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和综治中心)衔接联动机制,联动妇联、民政、自然资源、人社等多部门力量,形成协同共治的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常驻+轮驻+随叫随到”的运行模式,县(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常驻综治中心,住建、林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轮驻中心,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普法志愿者等社会专业力量随叫随到参与调解。“十四五”期间,通过联动机制成功化解疑难复杂纠纷892件。
深化多调对接。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规范诉调、警调、检调、访调对接流程。对接派出所、法庭,将其受理的邻里、债务等适宜调解的纠纷案件,1个工作日内移送调解组织。向各法院委派专职人民调解员89名,高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楚雄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深化“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则》,并指导楚雄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检调对接办公室”,着力化解检察机关办案中民事责任部分相关纠纷。
探索“跨区域”边界共治。针对与云南省昆明市、大理市、玉溪市等毗邻地区矛盾纠纷调处难的问题,主动对接邻县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在边界乡镇设立“跨区域联合调解室”4个,合力化解跨边界矛盾纠纷。同时,整合两地调解资源,建立联合排查、联合调解、联合回访“三联工作法”,助推交界区域和谐稳定。“十四五”期间,成功化解边界土地、贸易纠纷31件。
服务升级:从“传统模式”到“智慧高效”
针对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指尖上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用好“云智调”智慧平台。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综合型服务平台“云智调”系统,调解员手持移动终端即可实现无纸化工作——纠纷信息在线录入、调解文书当场生成、电子签章即时确认,极大减轻了文书负担,调解效率提升40%以上。全州依托“云智调”系统平台设立“云上调解室”87个,通过视频连线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矛盾纠纷“云端调解”。同时,依托“云智调”将调解申请书、调查记录、调解协议书、回访单等全部录入电子化档案,生成专属“纠纷二维码”,当事人扫码即可查询。
布局“智能终端”服务网络。在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智能终端设备,集成法律咨询、调解申请、文书自助生成、公证预约、法律援助申请等12项服务功能,实现“群众少跑腿、服务零距离”。同步整合“云南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现有线上渠道,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实现纠纷调解在线申请、进度查询等“一键直达”服务。“十四五”期间,全州线上渠道接收调解申请7000余件,线上调解纠纷占比35%。
设立“家门口”调解站点。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调解说事点”1106个,统一悬挂标识、公示调解员信息、配备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就近反映诉求。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上门调解”绿色通道,调解员携带移动终端和便携设备上门服务。“十四五”期间,累计提供上门调解服务860余次。
机制创新:从“粗放调解”到“精细管理”
建立“适配型”排查预警机制。紧扣楚雄州山区广、民族节日多、农忙时节纠纷集中等特点,按照“冬春防家庭邻里、夏秋防生产涉旅”的规律,构建时段适配型纠纷排查机制。冬春时节,依托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推行“每日微巡查”制度,调解员化身“线上哨兵”,及时捕捉苗头性矛盾。夏秋农忙时节及火把节、彝族年等民族节日期间,组织乡镇、村(社区)调解员和德古深入田间地头、景区民宿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土地流转、劳务用工、旅游消费三大高频领域,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十四五”期间,通过排查机制化解风险隐患1632件,纠纷增量同比下降12.3%。此外,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群体开通“纠纷求助绿色通道”,提供“上门调解+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十四五”期间帮助维权1046次。
完善“三色分类”及时响应机制。建立“蓝黄红”三色调解机制,将一般性简易纠纷列为蓝色隐患,由村(社区)调解员或网格员当场处置,2日内办结。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列为黄色隐患,由调解员与村(社区)“两委”联合开展调解,力争5日内调解完毕。将群体性、有民转刑风险的纠纷列为红色隐患,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并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司法行政、民政、农业等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尽快将纠纷化解,防止激化升级。此外,针对跨乡镇、涉法涉诉重大疑难纠纷,由县综治中心统筹,采取“联动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处置。
建立“群众满意”效能评价机制。实行“7天+3个月”双节点回访制度:调解协议签订7日内,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等方式开展首次回访,重点核查协议履行进度、评估纠纷反弹风险;3个月后组织第二次回访,征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群众满意度评分”结果,综合评估整体调解效果。“十四五”期间,累计收集群众评价2.6万份,满意度97.6%。每季度举办“阳光调解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走进调解室,实地查看纠纷调解工作流程,抽查调解卷宗,从程序合规性、调解公正性、调解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现场评议,多元监督调解成效。将群众评价和专业监督评议结果每月汇总报送县(市)司法局,同步纳入调解员规范化管理体系,与案件补贴、评优评先直接挂钩,鲜明树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导向。“十四五”期间,全州共评选“金牌调解员”120名,收到群众感谢锦旗218面,调解员主动上门服务率提升32%。
文章来源丨《人民调解》杂志2026年第6期
陈俊旭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文章转自丨司法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