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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召开法官与律师代表座谈会
稿件来源:云南高院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6日 16:07:21

  7月24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官与律师代表座谈会。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等12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尹波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尹波通报全省法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优化服务举措,与广大律师队伍凝聚共识加强协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万立、张慧、徐国功、鹿斌、张辉、熊亚泽、晋银涛、刘春辉、王智敏、杨曦、聂智兴、王伟等律师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言,对完善沟通机制、加强执业保障等提出建议。

  张宏伟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从保障律师执业与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回应。他表示,省法院高度重视加强与律师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省司法厅、省律协的支持配合下,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律师依法参与诉讼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监督审判、促进公正、助推治理的重要作用,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携手为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宏伟强调

  同心共向筑牢法治初心,法官与律师都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专门队伍,共同承担着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大局等方面有着共同的宗旨、目标和追求。

  从优从实保障依法履职,云南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深入分析律师依法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相应举措,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支撑保障体系,强化制度落实,更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发挥律师在公正司法过程中的更大更好作用。

  要凝聚合力增强司法公信,律师是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评价主体,同时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要协同发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司法公平正义感受。

  “亲”“清”相融深化良性互动,加强法院与律师联络沟通、良性互动,涵养规范有序的司法生态,构建好“亲”不逾矩、“清”不疏远的良性互动关系。

  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同志应邀参会。省高院党组班子成员、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转自丨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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