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本次宣传以8月15日法典正式施行为关键节点,立足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位,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法治根基。
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绿美云南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次宣传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普法,覆盖各类重点群体。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法典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与述法内容;强化环保执法人员普法能力;组建省级“以案释法”专家团赴基层巡回宣讲;依托法治副校长、青少年法治基地推动法典进校园;面向企业剖析环保违法案例,推动经营主体主动履行生态责任。
立足云南省情聚焦特色领域精准普法。围绕高原湖泊、流域治理、矿山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专项宣传;面向企业讲清环评、排污许可等法定责任;针对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规范使用等行为,普及村级河长、林草管护员职责。
线上线下联动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线上开设专家公益大讲堂、法律明白人直播课堂,在“云南普法”“云南法治报”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在线答题活动,整合学习强国、七彩云端等平台开设专题解读;线下依托政务大厅、文明实践阵地、景区、户外大屏投放宣传内容。组织市民群众、在校学生、媒体记者走进自然保护地、污水处理厂、绿色示范企业实地观摩,结合生态研学、湿地观光打造“边走边学”普法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高校社团参与普法,畅通群众环境监督举报渠道。
各地将创作双语海报、短视频、民族语言广播等普法素材,法院、检察院通过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发布常态化以案释法。同时压实普法责任制,党校主体班次增设法典课程,宣传成效纳入年度普法考核。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法典宣传与美丽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等中心工作,创新差异化宣传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农业农村、公安、司法、宣传、文旅等部门常态化工作联动,整合宣传资源,上下协同形成普法合力。及时总结特色做法,丰富宣传载体,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走进基层、深入人心。
(云南法治报记者 谢盛梅 通讯员 李云林)
文章转自丨云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