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昌贵
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昭阳区司法局旧圃司法所所长。
扎根基层司法行政一线30载,军旅出身的他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矛盾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以实干筑牢基层平安防线。他立足一线实践,总结提炼出“人民调解工作十六法”,配套完善典型案例复盘体系并全域推广,多次赴市、区党校授课,培训基层干部、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次,培育大批基层调解骨干。他推动完善镇、村、组三级立体化调解网络,近三年牵头调处各类纠纷800余起,妥善处置重大疑难积案150余起,调解成功率97%,成功化解多起陈年矛盾,有效防范多起“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发生。他对特殊人群管理坚持严管厚爱,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管控机制,辖区矫正对象实现零脱管、零漏管。他主动为困难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协调救助、对接就业,帮扶助力迷途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收获群众多面致谢锦旗。他推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格局,结合节点开展广场宣讲、村居普法,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普法服务,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他先后获评“云南省调解能手”、昭通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先进个人”、昭通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廖勤华
女,汉族,19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允景洪司法所所长。
她扎根边疆基层司法行政一线,深耕矛盾调解、社区矫正、普法惠民、公共法律服务,以实干守护雨林边疆平安。她搭建“多元调解矩阵”,建立闭环调解机制,创新“人民调解+云上司法确认”模式,累计调处各类矛盾2100余件,涉金额2800余万元。她在特殊人群帮扶上坚持监管从严、帮扶暖心,推行“一人一策”精准矫正,联动多部门打造“一站式”帮扶体系,为矫正对象解决低保、就业、心理疏导难题,辖区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她立足边疆民族特色,实施“法治星火燎原”普法工程,打造“民俗+法治”“非遗+法治”特色普法品牌,开展沉浸式互动普法;推进“利剑护蕾”行动,搭建青少年全阶段法治教育链条,开展普法活动100余场,覆盖群众2.7万余人次。她推动实现辖区27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出“移动司法所”、智能法律服务设备,建成“十分钟法律服务圈”,上门为群众提供调解、咨询、文书审核服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她先后获评西双版纳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家庭获评云南省“清廉家庭”。

岳 丽
女,景颇族,1989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云南省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大队教导员。
针对辖区少数民族戒毒人员占比超六成、汉语薄弱难题,她搭建“普法—矫治—宣讲—帮扶”全链条双语帮教模式,编制双语识字手册、普法手册、法治漫画,开设双语课堂,开展一对一辅导,累计帮助2200余名民族戒毒人员脱盲。她融合地域民族特色,将傣医药种植、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技能培训融入矫治工作,助力200余名解戒人员稳定就业;创新推出“民族舞蹈康复训练”模式,编创的民族韵律舞动操获国家版权登记,帮助戒毒人员体质达标率提升至94%,有效缓解戒断反应带来的负面情绪。她发挥省毒品预防教育基地景颇语讲解员、“青鹭”法治宣讲团成员作用,深入村寨、校园、民俗活动现场,开展双语禁毒宣讲,覆盖群众6万余人次;兼任专门学校教师,创新情景教学,帮扶70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转化。工作之余,她积极投身公益帮扶,参与“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行动,对4名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一对一”帮扶,辅导学业、疏导心理、解决生活困难,传递司法温情。她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文章转自丨云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