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法治要闻   州市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影像   以案释法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您现在的位置:云南普法网 >> 谁执法谁普法 >> 内容阅读
我们村的“法律明白人” | “有矛盾,找胖金花”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5:55:55

  “有矛盾,找胖金花。”这句话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五华社区口口相传。在五华社区,也许有些人叫不出李雪娟的全名,但是只要说“胖金花”,大家都知道指的就是五华社区“金花调解室”的李雪娟。

图片

  李雪娟是五华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金花”调解员,今年50岁,由于每天奔走在辖区的大街小巷,皮肤晒得黝黑。俗话说“人熟是一宝”,作为多年在社区工作的“老大姐”,对社区基层矛盾掐得准脉、找得到根、摸得着门,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法理融于人情,因此,居民、流动人口以及经营户对她都十分信服。在她的调解下,矛盾双方常常“化敌为友”,既筑牢了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也让居民间的感情更加融洽。

图片

  血浓于水,亲情无价

  社区居民梅某因为家庭财产问题到社区要证明,想去法院起诉弟弟。李雪娟了解情况后主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哥哥梅某比弟弟年长几岁,多年来一直和父母共同照顾家庭,在建设大理古城家中的住房时,弟弟还未成家,父母年迈全靠梅某出资把家中的房屋建设好。1994年弟弟单位规划住房,父母把家庭的财产进行了简单分割,由大哥出资2万元给弟弟购买单位集资房,大理老房归大哥梅某管理使用,但是房产证一直未办理过户。现在哥哥为了不让后辈子女因为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矛盾,找弟弟签字,弟弟找各种理由不去办理,哥哥非常气愤决定要到法院起诉。 经过”胖金花“多方劝解,哥哥梅某在原来协商好的基础上决定再给弟弟50万元补助,弟弟流着泪感谢哥哥的帮助,也主动提出过户签字,兄弟握手言和。一个星期后,哥哥将补助款全额提到社区调解室,希望由社区转交给弟弟。弟弟和弟媳收到款项后,由衷的感谢哥哥梅某,并且表示,以后无论何事都一如既往听哥哥的,像尊重父母一样尊重哥哥和嫂子。哥哥也感慨,如果到法院起诉解决,也许问题解决了,但是因为对簿公堂而失去了亲情,离别时兄弟二人一直感谢社区、感谢“胖金花”。现在梅某的弟弟已签字办理过户手续,通过“胖金花”的调解不仅解决了他们的纠纷问题,还解开了压在兄弟心里的心结。

  一视同仁,和睦相处

  福建方先生到大理旅游,来到大理觉得大理山美水美,想在大理临时居住几年,顺便经营一间小旅馆来解决自己的住宿问题,便与五华社区居民周先生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支付了3年的房租20多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为对房子的利用理念不同,发生予盾。甲方周先生要求终止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方先生赔偿损失,包括家里鱼池中的锦鲤等共计20多万元,乙方认为按照自己的理论和思维对房子改造,没有改变原来的结构,对方违反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要求甲方退还租金,支付损失和赔礼道歉。双方争吵过程中报警处理,社区和警察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无法进行,只好将两个当事人从现场请到“金花”调解室进行冷处理调解。“胖金花”经过对双方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和人情世俗的讲解,两个小时后,双方终于冷静下来接受“胖金花”提出的调解意见:房主将除了房屋修复需要留下的资金外,全部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当场在社区见证下将房屋归还给房东,双方接受社区调解建议后,当场进行退款支付。可是房东用手机银行支付,承租人不信任房东,表示要现金现场支付,或许由房东转社区调解人员,由调解人员转支付,考虑双方各持己见,时间已是中午一点多,大家都未吃午饭,时间再拖延,双方情绪因饥饿易发生变化,情况可能反复。“胖金花”当机立断向辖区内的经营户以个人名义借取现金当场进行退款兑付,再由房东转给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转还经营户借款。承租人拿到兑付的退款后,由衷地说,社区调解帮理不帮亲,公平公证。自己会另选址,继续实现自己在大理这个好环境居住的愿望,无论以后到什么地方选择居住,只要在大理遇到问题会再来找社区帮助解决。

  事了怨消,夫妻情深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双方都是残疾人组织的家庭更是社区关注和帮助的对象,社区聋哑人藏某和刘某,婚后生育了一个健康的孩子,多年来在社区的帮助下,给他们办理了廉租房,解决了住宿问题。妻子在饭店打工,丈夫在某厂打工,儿子在上学,一家人平静的生活因近几年某厂生意不景气,刘某打工的时间少了,家庭收入也降低了,因为是聋哑人,就业局限,没有找到正确处理自己思想压力的方法,刘某只能在家喝酒解闷,酒醉后无法控制情绪殴打妻子,妻子无法承受,离家住到打工的地方,要求离婚。丈夫刘某无法接受妻子提出离婚,每天到民政部门阻止妻子与其办理离婚手续。社区了解情况后,将刘某的母亲从永平请来,将刘某打工处的老板也请到社区,为了便于沟通,社区还请了懂手语的人到现场进行翻译。刘某的母亲认为儿子儿媳组建了家庭有一个健康的孩子,非常不易,现在儿子不争气,如果儿媳执意离婚,自己生活也没有希望了,她一直在哭泣。妻子臧某对和刘某在一起生活失去了信心,坚决要离婚。调解时间从早上9点一直僵持到下午5点多,通过“胖金花”从各方面的做工作,从不同层次的感情角度沟通,最后将双方心中的怨气解开,刘某本人也态度诚恳地向妻子道歉和保证,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回家了,离别时丈夫紧紧拉着妻子不肯松手,母亲由衷地感谢社区和“胖金花”,挽救了她儿子的家庭,挽救了她晚年的希望。目前,“胖金花”也一直在关注着这一家人的生活。别看“胖金花”黑胖黑胖,调解起来妙手慧心还真有“一套”,像这样的调解案例还有很多。在辖区居民群众的心里,从婆媳矛盾、邻里不和,到劳资纠纷、土地纠纷,只要有纠纷,找“胖金花”准没错。多年来,李雪娟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00余起,2022年经社区推荐,经过培训,被授予“法律明白人”称号。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2006-2021 云南普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0821号-3 主办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