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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县:“四强化”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24:49

  近年来,临沧市沧源县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强基础、补短板、促规范、保稳定,以“四强化”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得进、管得住、控得牢、矫得好”,为平安沧源发力、为法治沧源添彩。

  1.

  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县委、县政府及时设立沧源佤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委员会,10个乡镇也分别设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县委编办核增县司法局3名政法专项编制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创新实施“4包1”工作法(社区矫正对象亲属、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程教育监督),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

  2.

  强化日常监管,筑牢管控防线

  县司法局、县人民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信息化核查记录情况,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报到宣告、请销假制度、日常走访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每日“在矫通”打卡,每周电话报告,每月书面汇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大走访,通过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切实做到“动向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节假日安排专人待岗,每日逐级汇报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出事由、请假时间依法严格把控,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线”。

  3.

  强化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在以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为重点的基础上,相关单位的宣传范围结合实际扩大到其家庭成员、邻居以及小组干部等,宣传内容包括扫黑除恶、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地点按“接地气”的原则以方便群众而定,通过讲法为主、讲理和讲情为辅的方式对其进行法治教育。

  利用群众赶集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变身”普法宣传员上街开展“现身说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大家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4.

  强化温情帮扶,重拾生活信心

  心理帮教。通过“云上心矫”和“在矫通”小程序,线上对社矫对象行为进行分析和心理测评,线下通过面谈、打电话等方式,为社矫对象提供心理疏导。

  上门帮教。针对部分情况特殊、无法参加集中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辖区司法所适时转变工作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上门,让社区矫正工作更显温情。

  集中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参与公益活动,参与乡村振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村容村貌整治等行动,进一步提升了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了社会责任感,修复了社会关系,帮助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

  文章转自临沧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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