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审查张某某要求撤销行政处罚一案时,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和罚款存在程序不当问题,主动邀请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启动对该案的行政争议实质性调处化解程序。
今年4月30日,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该案召开调解会。会上,检察官协助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和引导;行政机关同意启动内部纠错程序,主动撤销对张某某的行政处罚,并表示在今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将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会后,张某某向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对本案的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和行政复议工作效率表示满意,案涉行政争议就地有效化解。
本案是盘龙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同步审查、同步监督、同步规范,“一揽子”解决行政争议,实现办案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一方面,盘龙区行政复议机关坚持有错必纠,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积极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及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另一方面,盘龙区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复议为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继续深化运用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拓展延伸盘龙行政复议便民利民工作内涵,用司法行政的“温度”和“速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复议工作,将盘龙区“复议为民”金字招牌擦得越来越亮。
文章来源丨盘龙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