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法治要闻   州市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影像   以案释法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您现在的位置:云南普法网 >> 谁执法谁普法 >> 内容阅读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公证服务护航祖孙传承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5:30:54

  近日,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成功化解一起复杂继承纠纷,用专业与温情让尘封的遗嘱嘱托终得实现。

  炎炎夏日,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接到一通焦急的咨询电话。电话那头,年轻的王小小(化名)声音哽咽:“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子,我真的能继承吗?家里亲戚关系复杂,我该怎么做……”原来,2019 年王某夫妇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指定由孙女王小小继承。因奶奶李某尚在,加之王小小对继承程序不了解,这份遗嘱一直未能执行。直至2024年奶奶离世,王小小才匆忙申请办理继承,却面临“可能失效”的困境。

  爷爷王某生前有两段婚姻,其与前妻所生女儿王甲(化名)远居外地,多年未曾联系。为确保遗嘱效力,公证员主动奔赴外地,经多方查找,最终通过村委会联系上王甲。王甲起初充满戒备:“我和父亲早就断了联系,他的事与我无关。”公证员耐心解释遗嘱检认的意义,并出示爷爷王某生前生活记录和遗嘱内容。最终,王甲签字确认:“父亲晚年是小小照顾的,房子留给她,我没有意见。”

  更大挑战在于,根据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王小小误以为需等两位老人均离世后再办理手续,未能及时声明接受遗赠。关键时刻,公证员通过仔细核查,发现王小小2024年7月咨询继承事宜的微信记录,以及其长期照顾爷爷的医院陪护记录、邻居证言、家族群聊天记录等证据,成功证明其以实际行动接受遗赠的真实意愿。

  历经三个月调查,公证处最终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不仅见证了祖孙三代的深厚亲情,更彰显了公证人员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坚守,让每一份真挚的心意不被辜负,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文章转自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

Copyright @ 2006-2021 云南普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000821号-3 主办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