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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复议为民好榜样|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复议为民守初心,法治护航促发展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5日 11:36:46

  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检验政府依法行政成效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广大行政复议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高质效办案彰显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贡献力量。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司法通〔2025〕24号),对我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对党忠诚、务实奉献、成绩突出的6个集体和6名同志通报表扬。即日起,云南省司法厅推出“新时代复议为民好榜样”系列报道,讲述这些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深耕一线、为民解忧、化解争议的故事。

  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服务宗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致力于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府院府检“联络员”、行政争议“调解员”。2024年玉溪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4件,同比增长55.56%,经复议后94.05%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带领玉溪市在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中名列前茅。

  畅通渠道

  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

  家住玉溪市红塔区的杨奶奶一大早就带着孙女到玉溪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儿媳妇早离婚,儿子没了,工伤也认定不了,让我一个老婆子带着孙子孙女怎么过?”杨奶奶无奈地对接待人员说道。“去了法院多次,法官说我申请的事项属于复议前置情形,让我来找你们申请行政复议。”玉溪市新平县某改制企业主李某因土地征收方面的事项,历经无数次信访,官司打了几场,从一审、二审到再审,争议均未得到解决,现在又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的问题来申请行政复议。

  每一天总有通过不同渠道知晓行政复议的群众来到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窗口,或咨询法律疑难问题,或申请复议维权。“作为复议工作者,绝不能就案办案,要始终怀揣‘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为民情怀,当好群众的贴心守护者,让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这一内部监督‘前沿阵地’得以实质化解。”科室负责人的话语中,饱含着对复议工作的深刻认知,他们将这份理念融入实践。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坚持以“四心”工作法为指引深耕复议事业,即接待群众时,以春风化雨的耐心倾听诉求,用专业解答驱散法律迷雾;调解案件时,全神倾注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让案结事了的和谐之花绽放在政民之间;处理流程中,以精益求精的精神雕琢每个细节,用敬业奉献筑牢公正防线;办理案件时,以赤诚不渝的初心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真正做到让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效能充分彰显,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双向奔赴”中,书写着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温暖注脚。

  加强联动

  当好府院府检“联络员”

  “化解行政争议不能单打独斗,必须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在科室晨会上有办案人员如此说道。单一行政手段或者诉讼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易陷入程序冗长、公信力不足的困境。多元化解格局能整合行政、司法、社会多方资源,通过专业调解、法律引导,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减少对立情绪,促进争议实质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秉持“全流程管理、全要素规范”的工作理念,将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全力推动“府院府检”联动机制的系统构建。先后联合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衔接工作的办法》,协同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关于建立玉溪市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创新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司法审判、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搭建起坚实的机制平台,府院府检协同联动工作呈现显著成效。2024年市本级共向市检察院通报行政复议案件44次47件,联合化解争议5件;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中,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推动全市出庭应诉率达99.39%,高于全省8.84个百分点,玉溪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牵头组织联席会议,印发纪要推动执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现在不同了!”申请复议的王大妈满脸欣慰,拉着接待人员的手感叹道,“从前遇上矛盾只能干着急,如今不管是邻里拌嘴的小摩擦,还是牵扯多方利益的复杂纠纷,只要打个电话、递份材料,司法、社区、信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快就‘组团’上门,帮我们把‘疙瘩’一一解开。”这背后正是玉溪市通过全力推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通过“府院府检联动”,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与职能藩篱。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从法律解读到政策宣讲,从情感调解到资源协调,以立体化、全链条的服务模式,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这种主动作为的治理智慧,不仅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为民初心,更绘就了一幅法治引领、多方协同、温暖人心的基层治理新图景,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动范本。

  复议为民

  当好行政争议“调解员”

  2023年11月下旬,李某某因不服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关于撤销××项目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告知书》,向玉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接待过程中,通过深入沟通与细致调查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的争议核心实为民事纠纷,可能存在影响相关企业经营等潜在风险。

  鉴于此,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充分发挥案件入口把关作用,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精心拟订案前调解工作方案。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迅速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案前调解。调解现场,复议人员有序引导当事人陈述诉求、回应疑问、查阅资料,深入梳理法律关系,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厘清申请人真实诉求,促使各方达成共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中止案涉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撤销程序,待申请人另案解决与第三人的争议后,再依法处理是否撤销合同事宜。李某某当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这起复杂行政争议得以妥善化解。

  此次调解的成功,是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能动复议”理念的生动缩影。科室始终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坚持“受案先调、应调尽调”,2024年市本级办理案件调解和解率22.97%,同比增长5.19个百分点。办案人员主动作为,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查等方式,精准把握案情,在当事人认可下居中调解,架起沟通桥梁。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更推动了政民关系和谐,彰显行政复议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在滇中大地的法治征程中,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以“复议为民”为初心灯塔,织就精密高效的法治保障网络,让矛盾纠纷在春风化雨中悄然消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时如巍峨青山般坚实可靠,在规范行政行为中似精准标尺般公正严明,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澎湃动力,书写着新时代法治玉溪的壮丽篇章。

  文章来源丨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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