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服务为导向,创新构建“幸福调解”楚雄模式,推动基层治理从“重治”向“重服务”转变,用实干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交出群众满意的“幸福答卷”。
数据
今年上半年以来,楚雄市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化解率达97%以上,群众首选调解率超95%,无讼零访村组覆盖率持续提升,实现了“调出邻里和谐、调出社会平安、调出经济发展、调出人民幸福”的目标,努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楚雄样本”。
01
打造“五级五包”体系,织密矛盾纠纷化解防护网
楚雄市严格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五级体系(市、乡、村、组、网),形成逐级包保的责任链条。建立“发现—交办—调解—回访”四步闭环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快处置、能化解、不反弹”。
通过“五级五包”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任务,确保每起纠纷有人调处、有人落实,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02
聚焦“四调联动”模式,提升矛盾化解专业化水平
楚雄市着力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四调对接”运行机制。
在市综治中心设立“一站式”市级调解中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成立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强化涉企及新就业形态领域矛盾化解。
创新“调解+普法+救助+执法+服务+互联网+保险赔付”等做法,收录典型案例,打造“党建调解室”“检调对接办公室”“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室”“咪依噜调解室”等特色品牌,学习推广“老胡”“曹姐”等品牌调解工作室经验,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四调对接”运行机制不仅提升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效率,还促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进一步展现了多方协作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目标。
03
坚持“三治融合”路径,夯实基层治理群众基础
楚雄市将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在村(居)小组层面
结合村规民约、传统文化和美德,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和参与度。
在村(社区)层面
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
在市级层面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通过这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了法治规范自治、以德治滋养自治,三者相互渗透、协同增效,在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同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的持续提升。
04
构建“两个机制”融合,明责联动多元解纷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调处”和“管行业、管纠纷”原则,健全多元解纷责任机制。
市两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楚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分级负责的“(4+N)x2”首调责任制,通过最少1次、最多8次的逐级调解,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释放联调联动强大合力,建立以“市调委”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的“1+N”联调联动纠纷化解“幸福调解”品牌,把群众矛盾纠纷的“烦心事、忧心事”变成“顺心事、解心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可持续。
“两个机制”深度融合不仅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研判、化解等工作,还进一步强化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合力。
未来,楚雄市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法、调解模式以及基层治理方式,为人民调解“小阵地”注入基层治理新动能,浇铸群众解纷“幸福花”。
文章来源丨楚雄市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