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力的日益强大,老百姓手里自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房地产等财富越来越多。大数据统计表明,生前荣耀,死后纷争不断的民间财产继承纠纷也曾日益上升之势。被继承人生前通过订立遗嘱,明确好被继承的财产分额和继承人,除了具有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想留给的人的意义外,还可以避免日后的许多纠纷,让生者安宁,逝者安息!
随着我国国力的日益强大,老百姓手里自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房地产等财富越来越多。大数据统计表明,生前荣耀,死后纷争不断的民间财产继承纠纷也曾日益上升之势。
在这些财产继承纠纷中,导致纠纷引起的绝大部分原因就是被继承人生前没有把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进行“白纸落黑字”的合理安排,导致逝后因为继承人之间继承关系的不明确而引致遗产继承纠纷,甚至引发继承大战!亲者疏,甚至家人反目成仇的事例比比皆是。这种状况的出现,是无论生者、死者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两种,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一、继承的依据不同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因此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
二、确定继承份额的标准不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 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的核心规定是: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者女婿也作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它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及范围的制约——法定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遗嘱继承人不一定都是法定继承人,还可以是与被继承人毫无血缘关系的朋友、同事、保姆、邻里都可继承遗产。在实际案例中,法定继承人甚至一分钱遗产都没能继承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三、继承的优先性不同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中就有遗嘱自由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定。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
遗嘱继承好处诸多:
一、不仅能最大限度真正体现被继承人自主分配自有合法财产的分配意愿,还可避免继承人在未来进行合法继承时所需走的复杂法律程序,更能有效避免日后亲人们因为继承权力、义务的不明确所产生的财产纠纷所导致的亲情不在。
家住北京的李先生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他要想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顺利继承父母遗产,必须收集齐全尚健在的祖父母及其他同胞姐妹所有法定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证明书,为此,他花了三年多时间,数次奔波于北京、无锡、沈阳、重庆、昆明五地——假如李先生的父母健在时就已通过订立遗嘱形势将财产直接指定给李先生,那李先生就不用为了一个合法的继承而如此奔波且花费巨大,还弄得精疲力尽!
二、尽早立遗嘱,可以让子女更早自力更生,自立自强。
天津的王大爷生前早早就立下遗嘱,把身后全部遗产及遗体捐献给国家,他的子女想靠老人遗产过富足生活的指望破灭后,只能自己尽早作出人生规划,趁年轻时加倍努力奋斗,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
三、附条件的遗嘱,可尽早明确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让老人生前活得有尊严,更好地享受法律赋予的被赡养的权利。
陈大妈没有子女,她把自己名下的财产通过附养护条件的遗嘱形式赠与给一直照顾她的邻居,邻居在得到遗产继承保障后,在陈大妈健在时对其给予了更多的精心照料。
正因为立遗嘱有如此诸多好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逐渐开始把遗嘱当作分割家庭财产的重要依据。即便存在诉讼问题,法院也会把遗嘱作为重要书证,通过确认遗嘱是否有效,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随着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加强,“你立遗嘱了吗?”将成为越来越多老百姓更加关注的话题。
当然,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的前提是该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有效或部分有效。如果遗嘱被认定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将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而不能按遗嘱继承方式继承。那么,遗嘱要怎么立才属合法有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要求最终由遗嘱表现出来的内容与立遗嘱人内心关于财产及相关事务处分的想法相一致。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遗嘱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包括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遗嘱。如果遗嘱的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则只能按有效的部分进行财产分割。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采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之一订立遗嘱。否则,即使内容合法,遗嘱也会因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懂法更会用法订立遗嘱的普通老百姓毕竟凤毛麟角,为此,2013年3月21日,中国首个关注遗嘱的公益项目“幸福留言-中华遗嘱库”在北京启动,2015-11-18,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在广州正式挂牌运行,中华遗嘱库将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办理遗嘱登记、保管和传递服务,如果老人尚未订立遗嘱或对订立遗嘱的程序不了解,中华遗嘱库将安排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对老人进行指导,以协助老年人处理好家庭财产问题,建设和谐家庭。
虽然“中华遗嘱库”只是遗嘱管理的雏形,其管理制度、法律责任还没有完全明晰,但是它的建立为我国遗嘱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完善开了一个好头。我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华遗嘱库的成立可以作为我国建立完整遗嘱管理制度的跳板,为未来逐渐完善遗嘱管理的程序、遗嘱管理人的责任,建立专门的遗嘱公证与遗嘱管理机构奠定良好的基础,让中国老百姓在健全法制体系的保障下,生前活的有尊严,身后死得安心——既“优生”也“优逝”。
此外,一些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会给辖区老人发放一个家风卡,让老人将好的家风、家教,美好的人生感悟通过家风卡这一载体代代薪火相传,使老一辈的精神遗产同物质遗产一起好好传承下去!
说了这么多,你立遗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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