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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矫正中心实体化试行“局所”工作交接
稿件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7:01:3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发挥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智能化功能,按照省、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要求,富民县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试行工作正式启动。4月2日至3日,富民县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试行现场交接仪式在社区矫正中心启动,矫正中心实体化试行机制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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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效能提质增效,有效规避监管运行风险,推动社矫工作高质量发展,在省厅和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指导下,富民县司法局迅速响应,通过前期充分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富民县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试行工作方案》,通过多次召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务会议和试行工作推进会议,对试行机制、工作人员调配、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等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有序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分批次圆满完成实体化试行现场交接工作。

  交接现场,富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永定、大营、罗免、赤鹫司法所按照交接“见人见档见清单”“一人一档”“一所一清单”的原则,各司法所负责人将社矫对象、社矫档案、移交清单逐一向社矫局移交,同步组织社矫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谈话等工作。同时,根据区域特点,依照《富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矫正中心实体化试行“局所”协同工作制度》要求,在款庄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络站,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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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心聚力共奋进,真抓实干开新局。本次实体化试行工作交接,充分体现富民县司法局领导对社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省厅、市局相关指导精神的快速响应,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和集约化奠定了基础。在为期一个月的试行期间,富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落实,高标准谋划,健全机制,有序推进各项试行工作,全力确保试行结束后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扎实推进,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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