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交通肇事罪,董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他也从一名学生变成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心理疏导下,他重新振作起来,找到了自我价值,投身各种公益事业,最终被昆明市东川区自媒体协会聘请为“最美东川推荐官”。
董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前,是云南某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2018年至2019年在校期间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省级奖项铜奖2枚,校级参赛奖项若干,在2019年年度社会实践过程中,被评为优秀实习生,成绩优异。他在校表现良好,曾被院校某摄影工作室聘请为营销推广部成员,成为当时唯一一个以学生身份在学校任职的学生,班主任和院校领导都很器重他。
到司法所报到入矫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心理阴影挥之不去,负罪感总是在董某某心头萦绕,他的心理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他请假到原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从原本积极向上的大学生变成一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成天混迹于棋牌室、台球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从此一蹶不振。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话、心理疏导等,并组织董某某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帮助董某某逐渐走出心理阴霾,找回了集体荣誉感和自我价值,之后董某某找了一份新工作。
2022年11月,昆明市东川区疫情防控期间,董某某自发组织了对区内东川南收费站防疫点、童蓝格疫情防疫点、丽景疫情防疫点等多处的防疫物资捐赠,带动了身边更多人参与到防疫行动中来,传播了社会正能量。东川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董某某给予表扬。
2023年6月高考期间,董某某自发组织策划了爱心助考志愿服务活动,共青团东川区委、东川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东川区智恒道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乘驾校(东川校区)、东川区元亨酒店、东川区鑫耀通讯等多家单位参与其中,志愿服务人数达百余人,提供车辆接送考生,为远处考生提供免费住宿。董某某因积极组织、参与爱心助考志愿服务工作,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实际行动展现了青年的责任担当,共青团东川区委授予其志愿服务证书。
在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中,董某某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感,培养了自己的责任感,他通过自己的社交平台宣传东川特色景点和东川好物,让东川好物走出东川。2023年12月,董某某被东川区自媒体协会聘请为“最美东川推荐官”。
社区矫正让董某某反思昨天,把握今天,奔向明天,他正在为回归、回馈社会努力着。
(云南法制报记者 谢盛梅)
文章转自丨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