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案件当事人来到保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 奉献爱心 利国利民 公平公正”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表达对法律援助人员的诚挚感谢。在办理本起未成年人抚养费法律援助案件中,工作人员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多措并举,仅用一周时间,就为两名未成年人成功争取到抚养费,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助困的公益作用,进一步畅通未成年人维权通道,织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保护网”,真正实现“特殊群体”零等待、“绿色通道”快办理、法律援助优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组建优秀团队,提升法律援助“战斗力”。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利剑护蕾”“法援护苗”相关专项行动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措,选派优秀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同时,为加强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和保护,还成立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由司法局副局长任团长,律师协会会长任副团长,17名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任成员,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二是全程跟踪督办,压实法律援助“责任链”。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通过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受理援助人投诉、考核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方式,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指导、监督,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理念。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63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567件。
三是谋划援助方案,打好法律服务“组合拳”。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开展法律服务,选择最优路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一派了之”。针对追讨抚养费等民事诉讼可能存在维权时间相对较长、执行有难度等情况,采取人民调解介入的方式,由诉讼转调解,帮助未成年人合法、快速维权。2023年以来,共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人民调解案件106件,涉及金额530余万元。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探索权益保护“新思路”。保山市司法局与市妇联建立快捷协调联动机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设置服务岗位,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及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等案件免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申请人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权益受损凭证即可得到援助。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过程中,除提供法律服务外,还注重对受援人开展心理疏导,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心理健康同时保护。自2024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岗位设立以来,共组织办理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55件,涉及金额90余万元。
文章来源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保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