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
盘龙区覆盖全年龄段的
“花式”禁毒宣传开启
快来一起看看↓
校园防毒:助青少年破译“伪装密码”
鼓楼街道交三桥社区的活动以“警惕伪装陷阱,守护青春无毒”为主题,通过“情景化课堂+家长培训+校园排查”形式开展,结合“奶茶粉致幻”“笑气成瘾瘫痪”等真实案例剖析精神类药品成瘾机制,其中“识毒小卫士”答题闯关环节吸引了367名青少年参与。

龙泉司法所、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龙头街派出所、林清社区五方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吸引300余人参与,发放宣传资料超500份。活动以“党建+法治+专业戒毒力量”为核心,设置“掷环缉毒先锋”“矢破毒障•投壶闯关”“真人禁毒大富翁”等互动项目。期间,省五所现场展示毒品样本,龙泉司法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龙头街派出所民警与师生互动,实现90%参与者准确识别3类以上新型毒品。


街巷普法:看烟火气里的“拒毒指南”
东华街道、东华司法所、东华派出所携手组织普法志愿者、民警在热闹喧嚣的东华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活动。普法志愿者和民警化身“禁毒讲师”,向摊主和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手册,深入剖析麻精药品滥用的危害。

青云街道青龙社区联合青云司法所、青龙派出所,在顺城府小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暨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普法志愿者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讲解毒品危害、种类及识别方法,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社区戒毒、保护家人远离毒品等方面的疑问并提供法律指引。

鼓楼街道桃源社区、灵光社区和凤凰社区在社区活动室积极组织居民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大家向身边人宣传禁毒相关知识。“法律明白人”、禁毒专干、普法志愿者走进栗树头社区的企业,向职工们讲解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呼吁大家自觉抵制毒品,并向家中青少年、老年人宣传,做到“不好奇、不尝试、不轻信”。

警示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防毒警钟”
鼓楼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禁毒普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警示+教育+互动”的形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拒毒防毒意识。

联盟司法所、葵花社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禁毒宣传讲座,通过展示毒品实物图片、讲解毒品的外观特征和伪装手段,增强大家的识毒拒毒能力。

普法小贴士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云南省禁毒条例》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依法开展戒毒工作,并对吸毒人员实行分类评估、分级管理、综合干预,纳入社会综治网格化管理,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采取集中就业安置、分散就业安置、提供公益性岗位、鼓励自主创业等方式进行就业帮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与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自主创业的戒毒(康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和税收优惠,支持集中安置基地(点)的建设用地和建设经费。
供稿:盘龙区司法局东华、鼓楼、联盟、青云、龙泉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