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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向西,心向法治——盈江县司法局中东部到西部锻炼青年律师朱思颖工作感悟
稿件来源:云南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31:10

  火红的凤凰花,翠绿的秧苗,淅沥的雨水,我知道我又要“毕业”了。站在这个时间节点回望,那些山间地头的奔走、深夜灯下的伏案、当事人眼中闪烁的泪光与希冀,都化作了职业生涯中最厚重的底色。

  自2024年来到盈江,我的工作足迹覆盖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与文书审核等多个维度。近一年来,在普法宣传方面,累计开展普法活动34场,覆盖群众约3994人次;法律咨询方面,累计提供咨询86次,接待群众143余人次;纠纷调解方面,累计参与调解45场,涉及当事人169余人次。此外,还完成了多件合同审查、撰写法律文书等工作。每一项工作看似微小,却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盈江锻炼的两年,收获无法用数字衡量。如果一定要说,我想是三个词:看见、懂得、坚定。

  矛盾纠纷调解

  看见——看见了法律之外的人间。让我触动最大的,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当事人是一位母亲,命运对她尤为残酷:年幼的孩子不幸遇害,当她刚刚勉强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丈夫又在务工中意外身亡。见到她时,没有预想中的痛哭,她异常平静,但那微微佝偻的背和止不住轻颤的手,却泄露了平静之下巨大的悲恸。经过反复沟通、多方协调,最终为她争取到了赔偿。我知道,再多的钱也抚平不了失去至亲的创伤,但至少能让这位步履维艰的母亲,不必再历经漫长的诉讼煎熬,能相对及时地拿到一份保障。那一刻,我深切地希望,法治是一束能照进现实困境、带来些许慰藉的微光。也是从那一刻起,我真正理解了“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这句话的分量。

  旧城中学进行普法宣传

  懂得——懂得了基层法治的真谛不在法庭,在人心。在杭州执业时,我习惯用“诉还是不诉”“赔还是不赔”的二元思维处理问题。但在西部基层,许多纠纷的解决靠的不是一纸判决,而是一次次上门、一遍遍沟通、一点点磨出来的共识。仍记得一件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对纠纷所涉土地归属问题争执多年,但又都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土地进行了连续长期的管理,无法直接适用法律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我与所长、平安法治办的同事,多次走访村组干部及邻居调查事实,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过程一波三折,但最终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处置方案,这起积怨久远的纠纷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中得以解决。法律是准绳,但人心是秤砣。只有让双方当事人从心里认可解决方案,纠纷才算真正化解。这种“案结事了人和”的成就感,是任何胜诉判决都无法替代的。

  向老百姓进行普法宣传

  坚定——坚定了用专业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坦白说,有过动摇的时候。山高路远、条件艰苦,有时候一天跑几个村寨提供法律服务,回到住处累得不想说话。但每当看到当事人拿到赔偿款时感激的眼神,看到孩子们在普法课上争先恐后举手发言的模样——所有的疲惫都化成了继续前行的力量。我有幸受德宏州司法局、德宏州律师协会的邀请参加辩论赛,在与当地律师同仁的专业切磋中,深切感受到了边疆地区法律工作者扎根一线、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这不仅是一次专业上的锤炼,更是让我更深地融入了边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从钱塘江畔到边境村寨,跨越的不只是两千多公里的地理距离,更是我从专业到情怀的成长之路。这条路或许艰辛,但每一步都踏实;这份工作或许平凡,但每一天都有意义。

  文章来源丨云南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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