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玉溪市牢牢把握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维护司法公正、化解基层矛盾的法定职能,严格落实云南省“法律援助惠民行动”举措,构建市级统筹、县区主抓、乡镇覆盖、村居延伸四级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稳居全省前列。
抓实队伍建设
法援实体阵地全域覆盖。纵向上,玉溪市县两级全部规范设立法律援助机构10个,建立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1022个,实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的法律服务圈。横向上,除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外,在工会、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3个,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就近办、方便办”,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法援“三支队伍”实战运行。玉溪市范围内法律援助机构专人负责,党员党组织生活规范,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对法律援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管理。印发《玉溪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办法》,组建玉溪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和案件质量专家库,入库律师254名、入库专家29名,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筹指派,解决律师资源匮乏问题。制定《法暖民心 志愿同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方案》,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高校师生等群体中吸纳优秀法律专业人员,组建玉溪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每月结合群众需求,形成“社工+司法”联动机制,开展“N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构建起“司法局统筹、法援中心调度、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从零散开展向规范运行、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

提质增效
聚焦“部门+法援”协同机制。中心与人社部门开展“安心行动”“法援惠民生”等专项行动;与玉溪军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与驻玉部队签订《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协议》建立协调机制;与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与民政局、教育体育局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机制,对未成年人实行“一援到底”。共同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深化“司法+法援”衔接机制。明确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服务事项、法律援助办理程序流程,建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打通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法律援助通道,保障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全覆盖,有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玉溪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979件,其中民事案件1775件、行政案件4件、刑事案件17200件;重点覆盖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民生高频领域,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89.75万元。

抓牢全流程监管
规范案件审核、指派流程。印发《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明确案件指派规则以律师资源库顺序指派为主,特殊指派和点援指派相结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避免“人情案”“金钱案”等违规指派,目前,玉溪市行政区域内未出现法律援助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
闭环质量监管机制成型。印发《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同步跟案+承办律师节点报告+受援人回访+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卷宗评查”监管方式,从受理到结案全程跟踪,确保案件质量与受援人满意度双提升。玉溪市在省级和市级案件评查中,无不合格案件,整体案件质量提升明显。
法律援助保障公开透明。印发《玉溪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实行“初审+复核+集中评审+党委研究”补贴审批流程,案件质量结果与律师补贴、年度指派资格直接挂钩,每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让法律援助在阳光下健康运转。

做好法治宣传
依托“窗口”做好法律咨询。接待大厅设置法律咨询台,放置《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等宣传资料供来访群众了解使用。围绕群众诉求,常态化对来信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玉溪市各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6246人次,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治温暖”。
“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开展以图文、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法律援助宣传,累计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制作宣传横幅30条以及发放法律援助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专题拍摄法律援助宣传片,通过媒介高效宣传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知识“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法律援助维护更多群众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守初心使命,深化机制创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供给,加强质量管理,拓展宣传广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丨玉溪法宣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