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司通〔2025〕51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免去徐榕秀等7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文山州、大理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岳立坚等7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5〕67号),决定免去徐榕秀等7人公证员职务,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人员名单如下:
徐榕秀 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
李 姝 云南省曲靖市中皓公证处
汤国贤 云南省会泽县公证处
李 安 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韦功涛 云南省麻栗坡县公证处
马盈益 云南省砚山县公证处
沈亚梅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玉洱公证处
附件:司法部关于免去岳立坚等78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云南省司法厅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