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免去文树荣等7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日期:2026-02-26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云司通〔2026〕8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免去文树荣等7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昆明市、德宏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左华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6〕11号),决定免去文树荣等7人公证员职务,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人员名单如下:

文树荣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王  菲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王德锋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孙  岩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谭晓玲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李永军    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邵秀菊    云南省梁河县公证处

 

附件:司法部关于免去左华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云南省司法厅

2026年2月26日



附件:司法部关于免去左华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