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积极办理证明事项投诉件

日期:2020-07-23 16:18:15来自: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访问次数:

2020年7月10日,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收到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李昶反映其在深圳离职后落户回老家需开准迁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还需要未就业证明的投诉件后,云南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同日将李昶投诉件以正式通知(〔2020〕-528)转发给昭通市司法局调查核实,昭通市司法局随即转给永善县司法局具体办理,永善县司法局收到李昶投诉件后,立即与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派出所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随后,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派出所积极与投诉人李昶联系,向其耐心解释国家关于户口迁移的相关政策和流程,消除了当事人对户口迁移政策的误读。昭通市司法局对当事人李昶进行了电话回访,当事人李昶对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派出所的答复非常满意。2020年7月20日,云南省司法厅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告知派出所已明确其可以先在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待派出所核实后可以开具准迁证,不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对此投诉件的处理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