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获“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表彰

日期:2021-01-08 16:17:39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2021年1月6日,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会上,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发表了重要讲话,云南省分会场刘洪建副省长作了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云南省有25名个人、3个集体受到表彰。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获“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公证工作处、仲裁法规处)立足于加强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不断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全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点亮农民工维权之路。

一、做好权益保障,确保制度先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也面临了新的问题,唯有坚持制度先行,才能筑牢权益保护工作的根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作为省司法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全局出发,不断完善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制度。近年来,先后起草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活动”的通知》《“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云南省第五届农民工文化节相关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做好2020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印发,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织密制度之网,统筹规划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农民工兄弟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尤其是法律援助服务。

 二、提供法律援助,做到用心用情

建筑行业是农民工的主要就业方向,因其行业特殊性,发生工伤及欠薪事件时如何解决,成为农民工兄弟最为关心的问题。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依托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在办理法律援助过程中,不断加强改进指派方式,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采取积极推行点援制、积极推广组建专业化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的做法,提高农民工案件办理专业化服务水平。同时,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方便农民工就近、就便获得法律援助。2019年至2020年9月,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与咨询16446件,受援人达到2.1万人,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损失3亿余元,让农民工不再“流汗、流血又流泪”。

三、开展法律体检,提供免费咨询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纷纷出台各类法律法规。如何让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为农民工排除可能存在的“侵权隐患之雷”,成为摆在公共法律服务人面前的一个难题。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从2方面工作入手:

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联合人社部门开展不定期的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专项工作,通过前期调研摸底、后期综合分析,针对各类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违法违规情况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以建设工程、餐饮服务为主,深入建筑工地、项目现场、产业园区和农民工居住地,走访察看、了解实情,体检农民工劳动合同,体检用工单位对相关规定落实情况。2019年以来全省共检查劳动合同310余万份。

二是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切入点,着力推进建设并积极使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站、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四张网”,将公共法律服务前移到一线、前移到群众身边,实现线上平台“键对键”,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方便农民工通过网络就能够申请并获得公证、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以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无论农民工兄弟姐妹处于什么年龄,身处何方,受教育程度如何,都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服务。2019年以来全省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4万余人次。

四、坚持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

云南省司法厅在云南“12348法网”和掌上12348公众号开通了“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提供云南省疫情实时信息和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查询,对疫情期间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公布疫情信息反映电话,提供12348热线咨询、智能法律咨询等各项服务。2020年上半年,全省12348热线共接听农民工法律咨询1032通。通道还提供常见法律问题查询和定制防疫地图服务,不断提高农民工疫情防范意识,帮助农民工在复工复产同时做好防护。在疫情期间,不断探索“容缺受理”法律援助的工作制度,对因疫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农民工,采用书面承诺的方式办理,对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为农民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2020年2月,在普洱市某农民工因工伤死亡的法律援助案件中,从家属提出法援申请,仅用5天的时间,用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的方式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疫情期间的“法援速度”,让群众感受到“法援温度”。

五、聚焦脱贫攻坚,助力重点工程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疆,山区多、少数民族聚集地多、水电站工程建设多,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做好农民工家乡建设,维护好农民工家庭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帮扶“少边贫”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加强了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怒江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供给,推进法律援助人才的发展、培训工作,持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自2018年起在全省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活动,完善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配合扶贫办等部门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及时掌握他们的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针对性、有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19年实现全省贫困乡镇、村居实体平台全覆盖;作为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现全部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援率100%;在国家重点工程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协调昆明、昭通两地公证机构、公证员和业务专家,组织建立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县移民搬迁安置协议公证专项帮扶团,在10天时间内共出具公证书7万余份,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协议公证工作。

六、关注留守人群,解决后顾之忧

农民工打工在外,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留守老人、妇女与儿童。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积极做好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将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放宽审查标准,明确降低援助门槛,规定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农村留守老人申请法律援助,以及留守老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将遗弃、虐待、抚养费等家庭类案件,各类留守儿童事故伤害,涉法以及其他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类型逐步纳入到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留守老人及儿童;不断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开通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为有特殊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提供电话、邮寄、上门受理等申请服务;2020年,司法厅与民政厅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教育,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律水平和权益维护意识,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简化援助审查程序,让法律援助“触手可及”。

农民工是美丽城市的建设者,是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一盏明灯,作一团火焰,照亮农民工权益保护之路。

(图片来自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