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3日,湘潭大学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发布并在《法治日报》刊载“2024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云南省公证协会推荐的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公证处《无直系继承人复杂遗嘱公证——公证机构主导遗嘱执行全流程的创新实践》入选“2024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
2025年7月18日,云南省公证协会召开2024年度全省优秀(典型)公证案例评选暨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推评工作会议,省公证协会组织公证质量管理委员会组成评审组对全省各州、市推荐的50个公证案例进行了评审。评审组依据《云南省公证协会2024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推荐评审办法》确定的评审原则、评审标准及评选流程,对参评案例从办证程序合法、公证文书规范无误,办证方法得当,案例代表性、典型性、借鉴性强三个方面进行初评和复评,共评选出16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借鉴性的云南省典型案例,并向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湘潭大学法学院推荐参评5个典型案例,同时将16个案例汇编发至全省公证机构参考学习借鉴。
上榜案例将服务链条从单纯的遗嘱设立证明,延伸至遗嘱生效确认、财产查明、分配执行、矛盾调处等全流程,显著提升了遗嘱公证服务的附加值和社会效果。有助于推动社会形成依法处理遗产的意识,减少因继承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构建法治社会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持,促进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
无直系继承人复杂遗嘱公证高效执行与矛盾化解
——公证机构主导遗嘱执行全流程的创新实践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公证处 段蓉蓉
关键词:家庭代际延续、遗嘱、第二顺位、遗产管理人
一、案情概况
当事人甲的父母、配偶均已去世,且甲无子女,故甲打算将其财产遗留给亲友。甲考虑到将来参与遗产分配的人员众多,担心亲属间因此产生纠纷,一直不能确定其遗嘱方案。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经与公证员段蓉蓉反复多次沟通,甲做出慎重决定,2021年6月29日当事人甲向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公证处申请办理了遗嘱公证。遗嘱中不仅确定了甲去世后的财产分配方案,还特别指定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公证处作为遗嘱项下遗产管理人,对其照顾最多关系最亲密的侄子乙负责向公证机构申办甲的死亡事实和财产清单,甲将该遗嘱密封保存于公证处,公证处出具了遗嘱保管证明,明确其侄子乙凭甲的死亡证明向公证处申报,公证处联系全部遗嘱继承人后当场向全体遗嘱继承人宣读遗嘱内容。2024年7月20日,甲去世,乙带着甲的死亡证明到公证处申请提取其生前订立的遗嘱公证,并要求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二、案例评析
(一)遗嘱设计阶段
公证员的“家族式服务”,奠定了本案例从设计到成功执行的基础。公证机构针对家族(尤其是多代同堂、资产规模较大、关系结构复杂或涉及家族企业的家族)提供的持续性、全链条、定制化公证服务——跳脱处理单次事务(如单份遗嘱、一次财产赠与)的传统处理模式,围绕家族的长期发展与传承(如资产传承、成员关系协调、家企风险隔离等),提供贯穿家族生命周期的公证法律服务支持,提升了公证服务的维度与内容。这种服务模式的意义,本质是将公证 “预防纠纷、保障权益”的功能与家族“代际延续性”“利益整体性”等需求进行深度结合。
本案例中公证员自2010年开始陆续为当事人家族办理了相关公证,长达十多年的了解与服务,使公证员与家族成员之间建立了牢固的信任基础。基于对其家族情况的了解,公证员才能考虑到甲的家族特殊性,为甲设计了符合她家庭的可执行方案;正是基于对公证机构多年服务质量的肯定和信赖,甲在遗嘱设计阶段充分听取了公证员的建议,使得自己的心愿得到最终实现。
(二)设立遗嘱阶段
公证员创新设立“财产申报+核实”机制:一是在甲遗嘱设立阶段,考虑到继承人众多且关系复杂执行难度大,在公证员的建议下,甲前瞻性地设计了遗嘱生效后的财产申报流程。遗嘱中明确规定,由遗嘱人指定的、最了解其情况的某一位继承人(关系密切的侄子)负责在遗嘱生效后,向公证处主动申报甲的全部财产信息,并承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该设计巧妙地解决了公证机构作为外部中立机构,既无法主动获取,也不宜深入探查被继承人隐私财产信息的困境。通过指定内部知情人申报,既保障了信息获取的可行性,又明确了申报主体的责任。二是在执行阶段:遗嘱生效后,公证处立即启动该程序,要求指定受益人明确申报财产信息,公证处依法依规进行审慎核实(如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确保财产的准确无误。这为后续公平分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执行遗嘱阶段
公证员主导“家庭会议+调解”机制化解潜在矛盾: 在掌握初步财产清单和确认遗嘱生效后,公证处主动召集全体继承人召开家庭会议。公证员并非简单的主持人,而是扮演了信息发布者、规则解释者、沟通桥梁和调解人的多重角色:一是清晰、完整地公布财产核实结果。二是详细解读遗嘱内容,特别是财产分配比例的依据和计算方式。三是充分听取每一位继承人的意见、疑问甚至异议。四是针对性解答与调解。特别是对于部分继承人对分配比例、个别财产归属提出的疑问或异议,公证员基于遗嘱法律效力、公平原则以及家庭和睦理念,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和情理沟通。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论情理,成功化解了数起潜在争议点,引导各方回归到尊重遗嘱人意愿的共识上来。公证员对会议达成的共识(如对财产清单的认可、对分配方案无异议等)形成书面纪要,由全体继承人签字确认。全程指导与协助财产分配: 在达成共识后,公证处继续提供支持,指导继承人办理各项财产的过户、分割、领取等具体手续,必要时出具相关执行文件。
(四)遗嘱执行结果
1.甲的遗愿充分实现:甲的遗愿得到完全、准确、无偏差的执行,财产按遗嘱指定比例顺利分配至各继承人。
2.家庭和谐有效维护:通过公证处主导的沟通、解释和调解,成功预防并化解了潜在的家庭矛盾,维护了大家庭的和谐稳定,办理完继承公证后,大家庭进行了十多年来的一次和睦的聚会聚餐。整个执行过程实现了“零纠纷”“零投诉”。
3.执行效率显著提升:预先设计的财产申报和生效判断流程,大幅缩短了财产清查和程序启动时间,提高了整体执行效率。
4. 公证公信力充分彰显:公证机构深度、专业、高效的执行工作,赢得了全体继承人的高度认可和信任,充分展现了公证在非诉领域解决复杂家事问题的独特价值和公信力。
三、案例意义
1.破解“无直系继承人复杂遗嘱”执行难题的样板。针对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众多、财产状况不明、易生纠纷的普遍痛点,提供了由公证机构主导执行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中国社会日益呈现“老龄化、无子化”,越来越多的丁克变成老人,这些老人面临“老无所依,遗产无人可继”的困境,公证要从单一遗嘱到综合传承方案的设计考虑,公证机构通过法律工具创新与全流程服务,不仅能帮助老人实现遗产的个性化分配,更能构建“生前有保障、身后无纠纷”的传承体系。这一过程中,公证员需从单纯的“文书确认者”转变为遗产规划顾问,为老人提供兼具温度与专业度的解决方案,最终实现个人意愿、家庭和谐与社会公益的平衡。
2.创新“前端设计+后端执行”的公证遗嘱服务模式。前端设计创新:在遗嘱设立环节,前瞻性地嵌入“财产申报责任人指定机制”,为后续高效、独立执行扫清制度障碍。这是从源头保障执行可行性的关键创新。后端执行创新:在执行环节,公证机构主动担当执行核心,综合运用财产核实、召集家庭会议、法律释明、居中调解、指导办理等手段,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体现了从“被动证明”向“主动服务、预防纠纷”的职能深化。
3.有效平衡“信息获取”与“隐私保护的中立性”。“指定继承人申报+公证处核实”的模式,既解决了执行人获取财产信息的难题,又最大程度尊重了家庭隐私,并确保了公证机构的中立、客观立场,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路径。
4.彰显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本案例生动展示了公证机构凭借其法律专业性和公信力,在遗嘱执行这一易发纠纷的领域,能够有效扮演“调解人”“组织者”和“执行保障者”的角色,是构建“诉源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
5.提升遗嘱公证服务能级的示范。将服务链条从单纯的遗嘱设立证明,延伸至遗嘱生效确认、财产查明、分配执行、矛盾调处等全流程,显著提升了遗嘱公证服务的附加值和社会效果。有助于推动社会形成依法处理遗产、依法解决继承纠纷的意识,有利于减少因继承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持续构建法治社会和优化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持,促进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