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云南公共法律服务在行动

日期:2020-03-25 21:57:16来自: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访问次数:

    当前,为尽量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各行各业的企业纷纷行动起来,不断为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与此同时,我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精准施策,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助力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强化各项“战疫”措施,提供防控疫情的公共法律服务

    企业复工复产,有力的疫情防控是前提。为进一步做好防范疫情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2月3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防控措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推广网络和远程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疫情防控期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仍然保持“7天×24小时”畅通,组织专职律师全程接听热线。自2月3日至今,全省共组织律师600人次接听热线10026通,其中涉及疫情的132通。同时,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充分利用12348云南法网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两个网络平台引导群众网上自助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门,事项网上办”。

    2月6日,针对此次疫情的特殊情况,开通了“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提供云南省疫情实时信息和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查询,对疫情期间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公布疫情信息反映电话,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申办、12348热线咨询、智能法律咨询等各项服务。2月15日,“战疫”通道再次升级,新增“最新咨询”信息展示、在线咨询服务等功能,实现绿色通道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资源共享,由专业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24小时在线提供法律问题咨询解答服务;通道提供常见法律问题查询和定制防疫地图服务,不断提高社会防范意识,帮助企业和群众做好防护措施,平安共度疫情期;通道免费提供疫情期间常用文书模版,包括免除租金沟通函、延期到岗申请、延迟收货/付款通知函、疑似感染人员统计表等22类文书模版,帮助企业、社区和群众更好的安排协调工作,有效进行疫情防控。

 

 

    二、开通“复工复产”法治通道,提供共克时艰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让企业及时了解支持帮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事半功倍。针对各类企业对政策和法律方面的困惑,12348云南法网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及时设置了“复工复产 法治同行”通道。通道设置企业经营、劳动纠纷、合同履行、税务管理、交通管理等板块,并根据云南省疫情预防控制情况,及时更新我省疫情分区分级防控信息,提示企业复工复产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对市场监督管理、企业贷款、社保缴纳、物流运输、海关税务等方面优惠帮扶政策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发布,刊载我省律师编撰的各类法律法规和常见问题汇编,在企业普遍面临的不可抗力等合同履行方面提供法律建议,提供普及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配合政府宣传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心无旁贷投入投资经营。截至3月25日,共有9810人通过网络平台浏览“复工复产法律保障绿色通道”。

 

 

 

    三、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提供量身定制的公共法律服务

    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着不同的现实困难和问题,怎样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满足不同的法律需求,成为摆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对此,在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团的基础上,各地积极组织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对确有服务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供上门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企业服务法律工作团(组),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帮扶和服务工作,帮助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提出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推动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提供暖企暖心的公共法律服务

    服务经济社会有序复工复产,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本职是根本。省司法厅及时转发司法部办公厅《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并根据云南省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现阶段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特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具备防控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实体平台,积极稳妥、逐步有序恢复执业,全力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加大公证服务保障力度。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困难,不断提供有针对性的公证服务,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涉疫情的合同纠纷、化解企业债务、化解劳资关系的公证38件。在目前严防“境外输入”的疫情防控阶段,即使面临公证业务会涉外的特殊情况,各公证机构保证正常开展公证服务,确保服务不缺位。昆明市国正公证处开发“国正公证云”平台,为国内外公证当事人提供“人不到场,公证书到手”的便捷公证法律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优势作用。一方面,要全力支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要全力配合、支持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濒危与保护等级鉴定,野生动植物损害类型、范围和程度鉴定等,从优从速办理相关司法鉴定案件,共为森林公安出具野生动物类司法鉴定意见书4份,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及其制品14件(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其中包括穿山甲片2.36kg。同时,司法鉴定机构根据疫情防控统一部署,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研究,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做好准备工作。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及其设立主体,不断加强相关检测技术研发,生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盒和小分子适配体检测试剂盒,并在相关部门部署和建议协调下,准备出口国外。

  

    三是为受援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一方面,认真组织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共指派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2件,同比增加42%,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2902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14件,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全省法律援助机构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为中小微企业办理因疫情产生的法律服务事项时,主动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各级法律援助管理机构不断探索“容缺受理”的工作方法,对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给予法律援助。再一方面,充分利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对被欠薪、工伤农民工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办理。疫情期间,共为农民工讨薪办理法律援助36件。

    五、开展公益行动、爱心捐助,助力抗疫复产的爱心力量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践行公益事业,担当社会责任。一是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公证、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减免相关费用。二是疫情期间,积极为防控一线捐款捐物。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共计捐款40.54万元,捐献口罩4万余只;公证行业捐赠防疫物资近8万元,公证行业党员捐款总额9766元;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献口罩1万7千余只。这一串串的数字,记录的是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爱心,是积聚成社会公益海洋的涓涓细流,汇聚起了众志成城、共抗疫情的强大合力。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立足于我省实际,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从小事出发,从实事出发,继续服务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双胜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