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复议·提质增效 | 昭通:简易程序超过四成 跑出维权服务“加速度”

日期:2026-06-01来自:昭通市司法局访问次数:

“没想到行政复议办理效率这么高,原本以为要耗时数月,现在十多天就拿到了复议决定书,省时又省心!”近日,昭通市某企业负责人顺利领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连连点赞,这是昭通市司法局深耕行政复议繁简分流机制,为群众和企业纾困解难、提供高效法治服务的生动写照。


深化行政复议繁简分流



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昭通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提质效、优服务、解民忧工作目标,深化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制度,构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案件办理模式,实现案件办理快慢分道、分类处置、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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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快办:聚焦事实清楚、权责明晰、争议不大的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等类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化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流程,将平均审理时限压缩至15天左右,最快7天即可办结,真正做到急事急办、简案速办,大幅降低群众和企业维权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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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案精审:针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落实合议审理制度,坚持“一案一策”精准研判。通过实地调查、听证审理、专家咨询等方式,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确保每一起复杂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


工作质效实现跨越式提升




2025年,昭通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42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3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40.02%,行政复议便民高效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彰显,在2025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7.77%的情况下,案件审结率较2024年同期提升4.63个百分点,既有效破解了“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又实现了案件数量增长与办案质效提升的双同步向好。繁简分流机制既节约行政资源,又切实减少当事人维权时间、经济成本,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行政复议便民、高效、公正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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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昭通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提质增效“134543”工作机制,优化简易程序办理流程,让更多简单案件享受快速办理服务,同时,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人员案件甄别、法律适用、矛盾化解综合能力,以实干擦亮底色,为法治昭通、平安昭通建设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法律快车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五十条 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

听证由一名行政复议人员任主持人,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

第五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