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司法审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国总工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5日联合发布十个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为:北京市“法院+工会”规范某网络科技公司灵活用工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会+”机制监督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案,上海市青浦区“工会+检察”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案,江苏省高邮市总工会、检察院联动保障涉铅企业职工生命健康权案,浙江省桐庐县运用“一函两书”协作机制保障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案,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建议与“一函两书”联合纠正克扣工资规章制度案,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法院+工会”联动化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工会”督促支付欠薪综合治理案,贵州省纳雍县运用“一函两书”协作机制督促股东出资保护农民工权益案,云南省曲靖市“工会+法院+检察院+N”联合办理职工社会保险补缴案。
据介绍,“一函两书”是指工会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的三类文书的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本次发布的10个案例呈现4个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充分运用“一函两书”,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关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工伤保险等劳动权益受侵害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理。
二是发挥多元协同机制作用。全国总工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协作机制,通过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实现社会监督与司法监督系统化、常态化对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便捷高效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诉求,合力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三是凸显类案治理预防保护效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向前延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有效破解个体劳动者维权局限。本次发布的部分典型案例,明确由工会代表个体劳动者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有效破解个体劳动者维权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