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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11/1 21:25:01
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


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前我省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目标,并对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权限、内容等作出明确要求。

为建立健全我省民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云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规范。

《规则》共四章二十三条,明确了《规则》制定的依据和行使行政裁量权的总体要求,重点明确了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裁量原则、阶次和具体情形,并对不当行使行政裁量权的监督管理作出规定。《基准》对39项行政处罚事项制定具体裁量基准,逐项明确违法行为名称、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等内容,大多数事项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五个裁量阶次,阶次之间相互衔接。

《规则》和《基准》的出台,是省民政厅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因裁量幅度过大或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