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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司法厅赴福建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立法及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调研学习

发布时间: 2023/11/20 22:08:06
来源: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立法质量,扎实推进我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渝率队于2023年11月8日至10日赴福建省开展调研学习。

调研组一行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司法厅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学习了解福建省传统村落法治建设、机制保障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金明,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苏友佺及风貌办、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福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后,调研组先后到屏南县熙岭乡四坪村、龙潭村,甘棠乡漈下村,永泰县嵩口镇、梧桐镇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介绍、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地传统村落格局肌理、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保护传承等情况,深入学习屏南县、永泰县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模式和资金保障等经验做法。

杨渝指出,此次考察调研学习意义重大,既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也看到了差距、增添了动力。一要深入学习借鉴福建省在传统村落立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宝贵经验,结合云南实际,反思自身的不足、研究破解问题的办法,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推进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进一步明确亟需立法解决的存在问题、要提炼固化的经验做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加快推动出台《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三要进一步加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力度,加快项目进度,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发挥好中央资金效益,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助推乡村振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设计与名城处、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负责同志,建水县、腾冲市、澜沧县、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