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好我省地震救灾款物应急审计,有力推动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近日,省审计厅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地震灾害救灾款物审计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突出应急审计的必要性
审计机关作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围绕审计监督职能职责,强化对救灾款物的应急审计,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强化我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积极提升地震救援保障水平的客观现实需要,是审计机关的分内之责和职责所需。
二、突出应急审计的针对性
结合地震灾害涉及区域面积广、受灾群众多、灾害损失大、预防控制难的实际,为突出重点,科学应对,有效契合我省地震应急预案的响应机制,立足防大震、抗巨灾,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和审计实践,有必要出台针对地震灾害救灾款物的审计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款物审计机制,不断强化应急审计能力建设,以提升应急审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应急审计的特殊性
《预案》坚持突出重点、阶段实施的工作原则,强调要结合灾情和救灾情况,分阶段实施现场审计。第一阶段,重点关注救灾物资的调拨、分配、发放及管理情况,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受助安置;第二阶段,受灾群众生活秩序基本保障恢复后,对物资发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审计;第三阶段,应急审计结束后,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提出意见建议,与恢复重建审计形成对应和衔接。
四、突出应急审计的操作性
《预案》细化明确省级地震灾害救灾款物审计应急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审计应急预案启动至终止期间的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文书出具及对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具体细化现场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重点及常用审计方法,同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应急审计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制度措施,强化业务工作指导,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应急审计意识和工作能力。
五、突出应急审计的审慎性
《预案》要求对应急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机关应先处置救援,后处理处罚,审计现场及时反馈审计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现场整改,确保应急处置救援顺利开展。审计过程中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照《云南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四敢”要求进一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适用情形,对审计发现问题中涉及防灾减灾救灾处置相关事宜进行认真甄别,审慎把握政策界限、审慎作出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