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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赴迪庆州 开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联合调研

发布时间: 2024/2/27 21:05:41
来源: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月21日至23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章吉青,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带队赴迪庆州开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前往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对国家公园内部分矿区的勘查开采、生态修复及矿业权退出等情况展开实地调研。

在座谈会上,迪庆州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司法局、州开发投资集团、州投资集团矿业开发投资公司、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以及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在推进矿业权退出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并对《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工作建言献策。

调研组指出,现行《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与上位法不一致,这是修订的主要理由。《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依法有序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起到重要作用,此次调研对修订工作意义重大。调研组针对普达措国家公园矿业权退出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章吉青强调要主动吸取、学习省内及省外的成功经验,对矿业权退出工作部署形成相对成熟的意见。杨瑞碧强调在《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仅能对矿业权退出机制作原则性、授权性规定,具体补偿办法需由相关政策文件另行规定。

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人员、省测绘工程院工作人员、立法团队工作人员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