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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以立法为契机 厚植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法治土壤

发布时间: 2024/4/7 21:23:52
来源: 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楚雄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改革部署,把彝医药工作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并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中彝医药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立法引领、政策规范、措施推动、法治保障作用,以法治保障促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始终确保党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的作用。党的领导是做好楚雄州卫生健康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卫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工作与卫健业务高度融合、全面贯通,确保卫生健康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保障卫生健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坚持立法引领、突出特色,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和彝族医药创新发展。楚雄州紧紧抓住中医药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的民族特色,以彝族医药为切入口,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高位推动,合力攻坚,于2018年9月1日颁布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彝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弘扬、管理发展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条例》共7章46条,建立彝医药传承人制度、彝医医师考核认定、彝药材认定、名彝医认证制度,实现四项制度的创新,以解决彝医药传承、保护、使用等问题。2021年,根据《条例》实施效果及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问题不相适应等情况,楚雄州适时进行《条例》修改,真正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新实践了民族地方立法的变通,实现良法善治。

健全《条例》配套政策,彝医药创新发展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一是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出台。制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彝药材认定办法》、《彝医医疗技术规范》、《彝医医师考核认定办法》等11个配套规范性文件,为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具体化的配套政策支撑。二是彝医药技术规范化制定初见成效。启动彝医药名词术语标准制定,发布彝医药名词术语100个、彝医治疗技术规范74项、彝医经典名方20首、彝族养生保健技术2个。三是彝医药标准化典籍编撰稳步推进。先后编著出版《中国彝族医学基础理论》《中国彝族药学》《中国彝医临床学》等6部彝族医药专著和《彝医妇科学》《彝医治疗技术》等5本临床教材;10卷标准化典籍编写有序推进,其中,《中国彝医药典籍·病症用药卷》等3卷已出版,《中国彝医药典籍·本草卷》等5卷已完成校稿。四是标准化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全国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基地神威施普瑞药业完成了14个中彝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全州完成中彝药配方颗粒标准备案343个,其中200个成为国标。比如:美洲大蠊配方颗粒的开发首次实现了云南省企业主自研发配方颗粒并产业化,成为行业发展标杆。

狠抓中彝医药政策措施落实,全方位推动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焕发新活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州委州政府政策举措频出,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中彝医药特色发展30条措施的通知》《楚雄州推进中彝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20条措施》等8大系列政策措施,将扶持中彝医药发展政策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州。

坚持法治保障,凝聚法治建设合力促进彝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彝族医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楚雄州将彝医药作为一种优秀民族文化来传承和保护,作为一个康养产业来发展,作为一项全民健康事业来推广,特别突出“彝药”品牌,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强力推进,中彝药新药研发生产能力全面加强。目前,楚雄州被认定为省级民族药种植基地,楚雄市等4个县市被认定为“云药之乡”,全州中彝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协会共277家,中彝药材种植面积达64.9万亩;生物医药和健康产品生产企业63家,药品生产企业25家、生产线101条,有效药品批准文号466个,其中:全国独家品种38个、彝药品种26个、院内彝药制剂29个。在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及政策支持下,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连续3年实现当年增加值超99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中彝医药已成为楚雄州极具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