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赵乔贵介绍,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保护,提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据介绍,《条例》共8章67条,分别为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用地、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为抓手,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综合运用管控性、激励性手段,对耕地实施全面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保障耕地主要用来种植粮食等基本农作物。
《条例》规定了“以维护农民权益为核心,细化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的具体内容,明确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必经的九个程序,对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和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环节,并明确作出具体实施要求,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明确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公布和调整,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费用,禁止以任何理由减免、缓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省委、省政府带领下,省自然资源厅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按照“整改—巩固—提升”工作部署,连续两年报请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目前,全省构建起四级党政“一把手”抓耕地保护的工作格局,形成耕地保护“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一盘棋。
2023年,全省耕地净增加300万亩,位居全国前列,顺利通过国家对云南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根据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推进情况,预计全省耕地2024年将净增加约100万亩,全省耕地总量连续两年实现增加,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省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得到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云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8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09万亩。为实现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条例》专章对耕地保护作出规定,为我省耕地保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