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作为谋划推动人大工作的“纲”和“魂”,充分发挥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能,创新代表履职方式,以人大制度优势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以改革引领方向,聚焦法治保障精准立法
紧扣“立良法、促善治”要求,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夯实立法制度基础,先后制定出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立项办法》《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工作程序规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评估办法》《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协商办法》等多项立法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立法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在全州四县(市)设立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起以点带面、区域覆盖、资源整合且极具怒江特色的工作模式,在立法计划征集、法规草案修改、法律宣传活动等过程中充分吸纳民意,实现立法工作与民情民意的良性互动。三是突出立法实效导向,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制定出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以改革赋能履职,聚焦发展重点靶向监督
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构建“全链条”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三大经济”强监督,紧扣州委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做好“边文章”的发展思路,组织开展工业经济、绿色能源、园区经济、边境口岸经济等专题调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聚焦“发展引擎”强监督,始终把项目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关注重点,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助力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要素保障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投资提质增效。三是聚焦营商环境强监督,对标州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题调研,推动全州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全州新收行政案件从2023年的335件下降151件,败诉率从2023年的32.25%下降至20.75%,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上升至98%,行政执法证件发放量达2173套,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是聚焦绿色发展强监督,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制定和修订《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特色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等,对绿色发展和特色畜禽产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开展《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美丽公路路域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提升。
以改革推动工作,聚焦群众期盼主动担当
紧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有效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怒江大地形成新的生动实践。一是坚持制度先行,修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优化会议议程和工作规范,推动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制定出台《怒江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票决出怒江州2025年度事关百姓福祉、事关发展所需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推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票决民生项目全覆盖,实现民生项目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三是坚持调查研究,围绕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并形成《关于全州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助力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情况调研的报告》《关于组织全国、省、州三级人大代表视察全州“千万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推进体旅融合发展打造“秘境怒江·户外天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州强化“五个赋能”助力草果和咖啡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一批有质量、有深度、有影响的调研报告,既系统总结了基层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又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州委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