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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6/3/4 20:18:32
来源: 云南法治报


记者从《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部茶马古道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据悉,普洱作为茶马古道的核心起源地与关键节点,境内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有5条主道及若干支线串联的140余段(处)完整路段,还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出台《条例》,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以法治手段破解保护难题,激发茶马古道独特的文化竞争力,助力千年古道在新时代焕发文明光彩的有效举措。

据介绍,《条例》由19条条文构成,涵盖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概念、保护和利用原则、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系统性保护机制、服务和保障、活化利用和传承发展、禁止性行为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普洱境内茶马古道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条例》凸显“小快灵”立法形式,聚焦现实问题,构建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条例》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明确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统筹兼顾,创设资源调查与名录保护、保护范围划定、日常管护责任主体、监测与抢救修缮等制度,同时推动文旅融合,培育新业态,加强数字化建设,让文化遗产在活化利用中焕发新生。《条例》实现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体保护,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存作出专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