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周发兴 莫伟林
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联合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督促历史文化遗产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三防”设施建设,立足实际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公安力量。
工作中,江川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联合区文物局、区文管所等部门对大街街道的大雄寺、龙王庙、早街金甲阁等历史文物古迹进行拉网式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安装监控摄像头、放置消防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针对部分游客较多的寺庙和无人看守的文物古迹,民警督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完善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并完善工作预案,强化巡防值守,加大安全保护防范设施工作的投入,真正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杜绝历史文物被盗、被损。
经过排查检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全面摸清了该区范围内的文物古迹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现状,共发现安全隐患23处,现场整改8处,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下一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将进一步严厉打击历史文化遗产违法犯罪,全力守护江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