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谢进 通讯员 伍晓慧 陈航)“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监管执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复查不扎实、不到位等问题。”不久前,镇沅县纪委监委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并提出三项整改建议,该局立即根据建议组织涉及乡镇、部门、企业细化整改方案,责成立行立改,并在全县举一反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与镇沅县纪委监委一样,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及时指出问题,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今年一季度,共发出纪律监察建议书15份,覆盖主体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
“用公款购买茶叶等样品用于样品推介,且对推介样品的管理使用不规范……”镇沅县纪委监委在就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和县委巡察移交的一条问题线索核查时发现。
“建议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招商引资资金和样品的管理使用……”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向县投资促进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随后,该局制定出台了《招商引资推介产品采购管理使用办法》。
建议对症下药,整改落地见效,普洱市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和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拧紧监督链条,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
“既规范开好药方,又督促用药之举。”普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就是一味对症的“好药方”。下一步将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持续跟进监督整改。